經過大約三十年冷靜的反省、思考與分辨,教會和日耳曼帝國終於在一一二二年在日耳曼帝國萊茵河畔的沃爾姆斯(Worms)城,由教宗卡利斯托二世(Callisto
II)和日耳曼皇帝亨利五世簽署歷史上著名的'沃爾姆斯協定'。根據協定,主教由羅馬教宗任命祝聖,象徵主教牧職神權的牧杖和權戒由教宗授予。既然那時候的主教也是地區社會的行政首長,所以象徵這種世俗權威的手杖和寶劍,則由皇帝授予。在教會精神職權事務上,主教服從羅馬教宗,在現世地方行政權威上,主教聽從皇帝。從此,教會的教宗和主教不再由世俗的帝王指派任命,政教之間長達幾乎兩百年的錫封敘爵(lotta
delle investiture)權利之爭于是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