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梵蒂岡電台
發射台報訊天使銅像
|
162 有關梵蒂岡廣播電臺的問題
目前,我們極少收到國內聽眾的來信。偶而收到一封來信,我們總是十分快樂,仔細閱讀,慎重處理。一封來自忠實聽眾和主內弟兄的信,我們當然特別歡迎。
今天,我們發表這樣的一封來信。信中向我們提出兩種問題。一種是有關梵蒂岡廣播電臺的問題,另一種是有關教會和信仰的問題。在原則上,我們不再《聽眾來信》這一系列節目裡回答個別聽眾的來信,但是這封信上所提出的問題,顯然是國內許多主內兄弟姐妹們所十分關心的,所以我便不厭其煩,再次解釋一遍。這次,這限於第一種問題的部分。
尊敬的施神父和梵蒂岡電臺的全體人員您們好!
我是您們網上的忠實聽眾,聆聽了您們的歷次聽眾來信的全部內容。您們可曾知道,您們的廣播在教友們的心中的作用,尤其在中國大陸教友們的心中。可以這樣講,大陸的教友們把您們的廣播內容當成了來自教宗的指示。甚至當成了聖旨一般。可見您們的廣播對教友們是何其的重要。
|
可能由於您們考慮到對大局的影響,或者說是體現了基督的慈愛,等種種的問題,所以在聽眾來信中回答的問題不太明確,這樣在中國的教友當中就會出現重大的影響。比如說,不因為神父的不合法而影響聖事效果的問題,按照您們的精神,很能影響忠貞地下的教友們歸向公開的神長們。甚至有的教友這樣說,我們信的是天主耶穌,只要是聖事有效就行啦。
為此我肯請您們在百忙之中,能把我現在仍困惑不解的問題,給於肯定的回答。
一、 有關梵蒂岡廣播電臺的問題:
1、 梵蒂岡廣播電臺是不是在教宗和教庭親自領導或監督下工作的?
2、 您們遇到了重要的和有疑難的問題時,是否能請示教宗和教庭解決?
二、 有關教會和信仰的問題:
您們在回答聽眾來信的第 154、中重申了教宗庇護十二世的鄭重宣佈:"一位主教,無論屬於何種禮儀或地位,祝聖一位未經聖座提名或核准者?主教。祝聖者及受祝聖者均受到極端保留於聖座的自科開除教籍之罰。"今日教會仍舊堅持的這個立場。
請問:
1、 自科開出教籍絕罰的主教還是不是主教?是不是神父?是不是教友?他所舉行的聖事是否有效?
2、 受絕發的主教祝聖的神父是不是神父?這樣的神父所舉行的聖事是否有效?
3、 根據教庭規定,凡在當地舉行聖事的神父必須通過忠貞主教的允許和批准。沒經過主教同意的神父,聖事是否有效?能不能舉行聖事?
我認為這幾個問題關係重大,懇請您們作出肯定的回答。
最後我肯請您們把不服從教宗領導,會對教會造成的危害給教友們講明白。或者不聽從教宗的領導對教會沒有危害說清楚,以免誤導了教友。
以上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如有不對的地方和有冒犯的地方還請多多的體諒。給與寬恕。
我們希望普世的教友,更包括中國的教友們,能在您們的指引和幫助下,做好天主的兒女!走好天國的道路!
祝您們主內平安!
|
上面的信分兩句提出了有關梵蒂岡廣播電臺的問題。一句是:有關梵蒂岡廣播電臺的問題,另一句是:您們遇到了重要的和有疑難的問題時,是否能請示教宗和教庭解決?在回答之前,我們先縮小問題的範圍。把梵蒂岡電台縮小為梵蒂岡電台華語節目部,再把梵蒂岡電台縮小為梵蒂岡電台華語節目部縮小為《聽眾來信》一系列節目。
梵蒂岡電台有近四十種語言部門,華語節目部的廣播新聞的來源繁多。說包括華語節目部在內的梵蒂岡電台近四十種語言部門,都是在教宗和教庭親自領導或監督下工作,這是必須經過一番解釋的。簡單地說來,我們電台的高級領導人的確與教宗和教廷有直接聯絡。我們個語言節目部的編輯人員,普通每星期一次,在特殊情況中,譬如召開全球主教會議或教宗出國訪問其間,每天一次,參與由電台台長或節目部主人主持的編輯會議。在會議中,我們獲得有關我們工作的指示。所以,大致說來,梵蒂岡電台,的廣播,代表教廷,可以說,是教宗的聲音。華語節目部不當然也不例外。
《聽眾來信》一系列節目的情況不同。 我在開闢這一系列節目之初,便聲明,在這一系列節目裡,我們發表的聽眾來信不代表本節目部的意見,我們的評述也不等於教廷的立場。這樣的聲明,是為表示慎重,並不意味著對電台,或對教廷的不負責任。
我們曾收到聽眾來信,詢問我們可否到公開教會團體的教堂裡去望彌撒和領聖體。我們根據我們的知識簡單地答覆了。從此,便有人來信勸告我們,切勿濫用教廷電台,輕率地散佈不利於教會的私人意見。我們中心感謝他們的善意關心。最近,更有教友聯名上書教廷,控訴我們。我們發表了控訴信,同時趁機,向聽眾朋友和主內的兄弟姐妹們,敘述了我們製作《聽眾來信》一系列節目的動機和用意。現在,我們在回答上面信中所提出的第一種問題之前,先把那次的敘述約略重說一遍。
我們開闢《聽眾來信》一系列節目,目的是為在中國和梵蒂岡之間搭一條橋樑,也是為在我們國內的教會與羅馬聖座之間建立一條溝通的渠道。我曾舉了一個例子。教宗曾屢次呼籲我們國內教會的修好合一,我們國內兄弟姐妹們的反應卻並不積極。這不是因為他們不尊重教宗,而是因為他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教宗不同。他們想到的,不是教宗所要求的基督信徒在基督內的團結共融,他們想到的,是他們的顧慮,而他們所顧慮的則是:是地下教會團體投歸公開教會團體呢,還是公開教會團體投歸地下教會團體。我們暸解國內兄弟姐妹們的顧慮,我們也希望他們明白教宗的訓誨。
這些話我在答覆五位教友的來信中已經說過。接著,我便來談談這封信中第一部分的兩個問句,那就是:第一、我在撰寫《聽眾來信》一系列節目時,怎樣在教宗和教庭領導或監督下工作;第二、遇到嚴重疑難,怎樣請示了教宗和教庭解決。
第一、在教宗和教庭親自領導或監督下工作。
"怎樣"兩詞十分重要,一定要注意。要知道,我們在電台工作的職員極少有機會接觸教宗或教廷,所以根本談不到在教宗和教庭親自領導或監督下工作。雖然如此,在我們與教廷之間,有正常的渠道,那就是我上面介紹過的我們電台每週一次舉行的的編輯會議。就《聽眾來信》一系列節目來說,這一系列節目的開闢,以其編輯原則,教廷完全知道,而且同意。節目開始播送後,我們經常向教廷和電台當局報導國內聽眾的反應。這表示我對教廷和電台的負責。
第二、遇到嚴重疑難,怎樣請示了教宗和教庭解決。
既然我們極少有機會接觸教宗或教廷,我們在撰寫《聽眾來信》一系列節目時,遇到嚴重疑難,自然無法請示教宗和教廷解決。所以,在這樣情況中,我們便不寫,不作可否。如果有所表示,則必依據教廷早已議定了的方針書寫。譬如,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到公開教會團體教堂裡去望彌撒和領聖體,這是教廷在二十年前已經議了的事。國內許多神長們看見過的"八條規則"就是一個很好的憑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