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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对1988年「八条指示」的看法
二OO二年十二月,我曾去过台湾。回来後,接到几篇从台湾转来的文章,作者一定是国内地下教会的神长。从前我们曾经收到过同样内容的信函,但是作者不如这次有权威,而且叙事说理也不如这次清楚有力。这几篇文章所持的主张与我们耳濡目染的知识颇有出入。但是台湾钱志纯主教说得好,应当顾及并注重国内忠贞主教们的意见。所以,我们在发表《圣而公教会》和《论自选自圣主教的无效性》两篇文章之後,今天又公布《对1988年「八条指示」的看法》这篇文章。
近闻有人传来:「八条指示」将被收回,我们的回覆如此:用主的话来说:「我来不是为取消法律,而是为使它更完善」。理由是它以往使不少人认清了光明免入黑暗。现在仍有不少人居住在黑暗中,应有更大的光明来照射他们,使他们回头是岸。时间是向前了,表面形势是变了些,所以需要更清楚更具体指示,而不是把此「八条指示」取消。取消这「八条指示」就等於背叛,因为那是信理。其中某几条只是把历史如实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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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外传来说:「爱国会变质了。因为有2/3的自选自圣主教向教宗投诚,宗座也答覆了他们,追认他们为合法。只要圣座追认他们,他们的圣秩就成为有效的了。从而宗座要求地下教会主教都要出来与他们合一,公开化。当然爱国会的堂也可进了,弥撒也可望了,圣事也可领了」。
我们的答覆是:「即便是爱国会自选自圣的主教全部向教宗投诚,(我们也希望巴不得是如此)爱国会也没有变质,也不会变质,也变不了质。因为他们都不是爱国会的创立者、主管者。只是它的会员而已。即使是当今的爱国会主席付铁山、刘仁元等亦然。谁都知道爱国会解放前在中国天主教内并不存在。解放後中共以政府的势力在教会内建立的。它是政治工具,非宗教性质的更非天主教性质的,请听爱国会主席宗怀德兼主教团长曾说:「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天主教的今天,更没有天主教的明天」中国共产党并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它的目的就是消灭宗教,只是时间问题。1988年 习仲勋副总理曾说「全 围教会是反动的,必须坚决取缔」。五十多年的历史作了证明,历次的运动,尤其是「十年浩劫」期间,不要说教堂和教会事业无存,即是人员也都要过「管、关、杀」的关。爱国会人员也无一人能免,甚而管理宗教事务的干部也殃及鱼池。;近来2000年元月六日的「祝圣」和十月的「封圣」问题都是铁证,只要有中共存在,爱国会就不会变质,也变不了质。正如人或地球随着春夏秋冬换换服装是了。
那些2/3的自选自圣者向教宗投诚接到回覆是一回事,而说追认他们为合法又是一回事。是不能同等起来的,再说自选自圣合法和有效又是两回事。例如1958年4月13日的「祝圣」是先向宗座呈请了,所答覆都是否定的且警告给予绝罚。教会的信理是启示的永不会变。我们只看到西安李笃先被祝圣而叁年後才接到的通知。而只是某人的传达消息。周至杨广彦,邯郸杨祥太都是祝圣前的通知函。还有商邱史景贤祝圣前要求我们的请求函,再汉口刘和德替董光清请求合法的来信。在报纸上看到了对李维光、李道南、赵振声,李伯鱼、皮漱石等和2000年元月六日和六月25日的制裁。我们得出结论:「宗座向来没有追认一个自选自圣的主教为合法。非法的不通过法律手续,永远非法。自选自圣是背叛教会严重违法而受到制裁绝罚,成为教外人,同时又说他们不受制裁是合法,这是矛盾的,不能同时并立。具体说:既是爱国会的主教,又同时是圣而公教会的主教,既信圣而公教会同时又不信圣而公教会。这是矛盾的,我们相信宗座不会作这麽清楚糊涂了。当然其痛改前非之後,则是另论了。」
再者有:神律、法律、人律,这是不能颠倒的,人律改变不了性律、神律。圣秩圣事属於神律 围。(属信理)对此圣而公教会是不能舛错的。由1958年李道南赵振声、皮漱石、李伯渔等所祝圣者因缺少圣事的要素均为无效,直到2000年共约有149人,可说均为无效。(对此有另写)
因此我们绝不相信那些传言者说:宗座要求地下主教要与爱国会合一公开化。这是关系信理的基本问题。这是对合一的运动的曲解谬论。我们仍然坚持:爱国会的堂不要进,弥撒不要望,圣事不要领。因为一来有失信的危险,二来有恶表之嫌。再者弥撒不真,圣事无效,岂不等迷信敬邪神。无神者又在背後冷讽热潮。
有人在作辩解:那些向教宗投诚的主教,政府是明知道的,为什麽不去追咎?朋友!请你细想一下!那有这麽昏笨的政治家?当今政府和教会的焦点就是主权问题。我指挥你服从,还有什麽争的呢?我爱国会自选自圣主教,称教会都承认,不正合乎我的下怀。
在这里我们声明:我们无意去批评宗座。但是事实存在。我们坚持的是信仰问题。我们向教友们如此解释!耶稣显现给圣保禄是召叫他急速悔改,这是出於主无限大爱。对茹达斯,主称他为「朋友」,给他悔改之机。绝不能归罪於耶稣。要看被爱的人接受爱否。保禄接受了成了大宗徒。茹达斯不然,宗徒成了叛徒。藉着他主完成了救世大业。天主的计划何岂妙哉!天主的作为深奥难测!天主的仁慈公义都在受赞美。愿天主永受赞美!永受赞美!从现在直到永远。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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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第叁篇文章里作者辟谣。他反对叁种外来传说:第一、"八条指示将被收回",第二、:"爱国会变质了",第叁、"宗座要求地下主教要与爱国会合一公开化"。
第一,"八条指示将被收回"。所谓"八条指示",1988年圣座万民福音部召开的有关我们国内教会问题会议的决定。据我所知,参加那次会议的有我们耶稣会的朱励德和房志荣两位神父。这决定未曾正式公布,但是不久便流传在我们国内,并且被公认为有权威的教廷文献。"八条指示"中,最叫人注意的是有关与官方教会主教和神父共祭的问题。
在"八条指示"中,这是明文禁止的。
"八条指示将被收回"是传说,至今并未实现。应该实现吗?作者主张绝对不可。"理由是它以往使不少人认清了光明免入黑暗。现在仍有不少人居住在黑暗中,应有更大的光明来照射他们,使他们回头是岸。"这是作者的意见,值得圣座参考。
第二,外来传说"爱国会变质了"。作者认为,爱国会"也不会变质,也变不了质"。但是,作者真正反对的目标是在以下这段话里:
因为有2/3的自选自圣主教向教宗投诚,宗座也答覆了他们,追认他们为合法。只要圣座追认他们,他们的圣秩就成为有效的了。从而宗座要求地下教会主教都要出来与他们合一,公开化。当然爱国会的堂也可进了,弥撒也可望了,圣事也可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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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认出几个用的不妥当的字句。
第一是"追认"这词。教宗接纳一位自选自圣的主教,并不意味着这位主教以前的自选自圣行为的合法,而是现在教宗把他视作合法的主教了。
第二是"他们的圣秩就成为有效的了"这句话。教宗把自选自圣的主教视作合法的主教是一件事,这位主教圣秩的有效是另一件事。如果这位自选自圣的主教,在被祝圣时,领受的是遵照教会的礼仪和意向施行的圣事,那麽他在没有被教宗接纳为合法的主教之前,他的圣秩已经是有效的。
第叁是"从而宗座要求地下教会主教都要出来与他们合一,公开化"这句话中的"从而"一词。我在教宗接纳自选自圣的主教们为合法和"宗座要求地下教会主教都要出来与他们合一,公开化"之间,看不出因果或必然关系。按理说,教宗接纳了某些自选自圣的主教们,地下教会主教也要接纳他们,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但是,在我们国内目前情况下,地下教会主教所以选择处在地下的境地是有其理由的,是出於一种特殊的圣召,我喜欢把它称做"神恩",是"做先知"和"作见证"的神恩。地下教会主教们的使命是促使在我们国内的教会,特别是官方教会的神长们,与普世教会及教宗作出"完满而有形可见的合一"。换句话说,自选自圣的主教们获得教宗接纳,固然好,但是不够,他们尚须在说话和行为中表示出他们的忠贞来。所以,长远说来,地下教会主教们在我们国内教会的修和合一上的功劳是不容质疑,也无可限量的。
第四,"我们绝不相信那些传言者说:宗座要求地下主教要与爱国会合一公开化。"对这句话我的态度是这样的。我刚才说过,在目前的国内情况下负有一种特别的使命,没有必要一定要与爱国会公开合一。所以,我也不相信"宗座要求地下主教要与爱国会合一公开化"的传说。但是,我确实知道,我们的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热切期望我们国内教会的"修和、合一",并且他把他的期望特别寄托在忠贞主教们身上。我再次援引他所说的下面这段话:
亲爱的主教兄弟们,你们勇敢地尽心领导在中国的天主教信友团体;你们的当今使命,特别是在表现并推进所有信友们的完满修和。你们要做共融的人∶体现在祈祷和生活中与天主完全共融的人,与普世教会、与全体主教团及其元首、彰明较着地共融的人。你们要怀着热爱教会合一的心情,谦虚而慈爱地致力于包括所有神长和平信徒在内的修和。只要你们知道去与别人建立基于真理与爱德的对话关系__不管他们由于重大而持久的难处、在某些方面、与天主教的全部真理有了多少距离__这样的修和是做得到的。你们要把耶稣的祈祷认作你们的祈祷∶"父啊!愿他们在我们内合而为一,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致在中国的教会,199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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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作者又说:
我们仍然坚持:爱国会的堂不要进,弥撒不要望,圣事不要领。因为一来有失信的危险,二来有恶表之嫌。再者弥撒不真,圣事无效,岂不等迷信敬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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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爱国会的堂不要进,弥撒不要望,圣事不要领。因为一来有失信的危险,二来有恶表之嫌"。这句话,我们还可以接受。说:"再者弥撒不真,圣事无效,岂不等迷信敬邪神",则是偏激的意见,我们不敢雷同。我觉得我们在与国内的主内兄弟姐妹们的对话中,所遇到的难处多半是在"不合法"和"无效"这两个观念的能不能分别这一点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