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认为梵蒂岗是一国之政府,所以当罗马以梵蒂岗之名,向中共提出有关天主教问题,中国政府即认为是外国政府干涉中国内政,结果此路不通。
二、中共不断声明:「宗教信仰自由」,且说:「信仰你们的教宗,这是宗教信仰问题,可以信仰」。
今天就在中共所提出的「可以信仰你们的教宗」的前提下,提出我在10年前的「设想」:中国天主教,在「一牧一栈的信仰基础上,要实施中国地方天主教自治」。普世天主教信仰一位教宗具有神权领导普世天主教会,也包括中国天主教在内,中国天主教是普世天主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中国地上地下天主教,在以上条件下,实施中国天主教地方自治。此亦符合梵二大公会议教会地方化的精神。我们的具体作法是请求教宗指派他信得着的,任何一位在中国的天主教主教出任他在中国教会内的一位私人代表,即使是一位地上的主教,只要他忠於教宗即可,我们都能服从。但有一些重大问题,如选任主教等,则必须由教宗亲自批示。
二、在中国成立年轻化主教团领导机构,现有主教团领导机构中,年过八十的主教均应退出领导机构。教宗私人代表应加入新的主教团领导机构。自此凡是中国教会问题,均应在中国主教团解决,不再上呈梵蒂岗,并可免除路遥远,梵蒂岗行政机构臃肿,官僚作风,拖延时间,不解决问题。各国教会怨声载道,且为了东西方思想文化差异很大的理由。
以上所陈,请您酌情与台湾主教团榷商,是否有当,进而向教宗申请批示,为盼!
我大陆教会亦在商讨此问题。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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