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仰 的 宣 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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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到教會是天主的民族這個概念,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憲章》第九節有這麼幾段很有力的話說:「在各時代各民族中,所有敬畏天主和履行天主的正義的人,都為天主所悅納。可是天主的聖意不在讓人們彼此亳無關連,個別地得到聖化與救援,而是要讓他們組成一個民族,在真理中認識他,虔誠地事奉他。于是天主為自己選擇了以色列民族,和它立約,逐步訓導它。……這一切都是為了准備并預示將要在基督身上完成的新約,……這個新約就是用他的血所立的。他從猶太人及其他民族中號召他的人民,使他們不因肉體血緣,但因聖神而聯合起來」。
從《教會憲章》這幾段充滿內容和力量的話,我們可以看出天主的民族與人類歷史上其他的宗教信仰、種族、政治或文化團體有明顯的區別。這種區別可以從天主的民族的七個特徵顯示出來。
第一個特徵:這個民族是天主的,而不是天主是這個民族的。天主從來不屬于任何人,任何民族。他從古代諸民族中為自己選了一個民族,使它成為「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伯前二,9)。
第二個特徵:人并非因生理血統而成為這個民族的一分子,而是因「從上而生」,「因水和聖神而生」(若三,3-5),換句話說,是因著信仰耶穌基督,并領受聖洗,才成為天主特選的民族的一員。
第三個特徵:這個民族的元首是耶穌基督。“基督”這個名詞是希臘文,即“受傅油者”的意思,希伯來文稱“受傅油者”為默西亞。耶穌既是天主的民族的頭,他受了傅油,所傅的油便是天主聖神本身,也就是說:他全身滿溢著聖神。他既然被傅了油,充滿聖神,所以,那以他為頭的身體,即天主的民族,也同樣被聖神所傅油。
第四個特徵:這個民族與眾不同的地方是它享有天主子女的尊嚴與自由,他們的心是天主聖神居住的聖殿。
第五個特徵:這個民族所應遵守的新法律就是愛的誡命,他們必須像基督愛他們一樣地去愛別人。若望福音第十三章卅四節有耶穌給宗徒的話說:「我給你們一條新誡命:你們該彼此相親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這條新法律是聖神所給的法律,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第八章第二節說:「因為在基督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已使我們獲得自由,脫離了罪惡與死亡的法律」。聖保祿致加拉達人書第五章廿五節也說:「如果我們因聖神而生活,就應隨從聖神的引導而行事」。
第六個特徵:天主特選的這個民族的使命是成為地上的鹽,世界的光,作為全人類合一、希望與得救的極有力根源。
第七個特徵:這個民族的目的是天主的國。這個國度由天主親自在人間開創,并繼續擴大,直到世界末日再由天主親自來結束。
以上所指出的天主的民族的種種特徵,都見于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憲章》第九節內。天主的民族“教會”除了有上面舉出的那些特徵之外,還有三大職能,即擔任司祭,先知和王道的職務。這些職務功能都來自基督,因為天主聖父以聖神傅了他,立他為司祭,先知和君王。他是天主的民族的頭,這個民族是頭的身體的各部分,所以也分享頭的職分。既分享職分,所以也分擔使命與服務的責任。
關于擔任司祭的職務,這乃是天主的民族的唯一聖召,人是經由信德和領洗而進入天主的民族中,并參與這個民族的聖召的。大公會議的《教會憲章》第十節說:「主耶穌,由人間選拔出來的大司祭,把新的民族變成了國家,成為事奉天主,他的父的司祭。因為凡是領過聖洗的人,都藉著重生與聖神的傅油,被祝聖為精神的聖殿和神聖的司祭」。
天主的民族除了擔任司祭的職務,也擔任基督的先知任務。這是特指著信德方面的超性意義而說的,因為信德是屬於天主的整個民族的。這個民族的成員,不論是在俗教友或聖統人員,一旦完整無缺地接受了傳給聖徒們的信仰,并深刻地去體會它,在世上作基督的証人時,他們就成了信仰的先知。
天主的民族享有基督的司祭和先知任務的同時、也參與基督的王道使命。基督是君王,他怎樣表現他的王權呢?他是以自己的死亡和復活,把眾人吸引來歸向他的。基督是宇宙的君王和主,他屈尊就卑,作了眾人的奴僕,因為「他不是來受服事,而是為服事人,并交出他的性命,為眾人作贖價」(瑪廿,28)。對基督信徒來說,行王道就是服務基督,尤其是服務貧窮弱小和受苦的人,因為教會在這樣的人身上看出他的建立人基督的面貌形相,這位基督是貧窮的,受苦的。天主的民族乃是以效法基督,與基督一起為貧窮受苦的人服務的途徑,來表現其王道的尊嚴的。
關于天主的民族享有基督王道與司祭的任務這個觀念,第五世紀的聖良一世教宗,也就是通稱的聖大良教宗,曾有這麼一段很明確,又簡潔的訓導說:
所有在基督內重生的人,都因著十字架的標記而享有王家的尊嚴。他們又因著聖神的傅油,被祝聖為司祭。所以,不僅僅那些執行我們的職分所賦予的特定服務的人才是司祭,凡是基督信徒,擁有靈性神恩,又知道使用理性,他們都是王族的成員,都參與司祭的職務。
難道一個人以心靈指導肉體,使之服從天主,他不就在執行王道的任務嗎?難道一個人以純潔的良心奉獻給上主,把我們祭禮中無玷的祭品放在心靈的祭台上,奉獻給上主,他不是在執行司祭的職分嗎?」
以聖良一世教宗這段話,我們結束今天這篇普世教會要理的講解。現在我們把它的三點結論介紹一下:
第一點,「基督為我們捨棄了自己,是為救我們脫離一切罪惡,使我們成為一個屬於他的純潔民族」(鐸二,14)。
第二點,「你們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于天主的民族」(伯前二,9)。
第三點,人經由信德和聖洗而成為天主的子民。每個人都受召喚來共同形成天主的新民族,好使眾人在基督內形成唯一的家庭,形成天主唯一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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