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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仰 的 宣 認
62. 教會聖統制的建立

  教會是基督所創立的,由宗徒傳下來的新約的天主子民。這個子民既是一個團體,又肩負著使徒傳教的使命,所以必然以一個有組織的形態出現在世人眼前。對這樣一個團體組織的性質,梵二大公會議文獻有很多地方論及。

《教會憲章》第卅一節說:「教友們以聖洗聖事和基督結為一體,成了天主的子民。他們既然以自有的方式,分治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道的職務,所以被召,在個人分內,去執行整個基督子民在教會內和在世界上的使命」。這段話沒有詳細指出教會的組織性質,但已經點出教會信友的聖召職務。《教會憲章》第卅二節則進一步說:「每位信友都是在基督內重生,因此他們在尊嚴和行動上完全平等。

正因為有這樣的平等,所以每位信友都按照自己的狀況和職份彼此合作,共建基督的身體」。

這段話已經更進一步提到信友彼此平等,互相合作,共同建立基督奧體“教會”的任務。信友在尊嚴和行動上固然平等,但平等并不是說每人的聖召職務相同。上主愿意他奧體的各部分有別,為的是使這個奧體結成一體,以發揮它的使命。大公會議的《教友傳教法令》就清楚地說:「在教會內職份雖然有別,使命卻是一致的。宗徒和他們的繼任人從耶穌那里接受了以他的名和他的權威,教誨,聖化和治理教會的職務。至于在俗教友,由于他們分享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道的職務,所以各按自己的身分,在教會和世界上也執行著全體天主子民的使命」。

這一段已經很清楚地指出宗徒的繼承人和在俗教友在教會和世界上的職務是不同的。在教會團體中,除了接任宗徒職務的聖職人員和在俗教友之外,還有另一種身份的人,他們或來自聖職界,或來自在俗教友,他們尊奉福音的勸諭,以特殊的方式,度獻身于主的生活,以增進教會拯救世人使命的功效。這些人就是通稱的修會會士修女。

教會團體組織結構中,最明顯的就是它的聖職結構,也就是通稱的教會聖統制度。這種結構制度是基督親自建立的,他賦給結構制度中的人權威,使命,也給他們指出方向和目標。《教會憲章》第十八節說:「主基督為了牧放天主的子民,使之不斷地成長,于是在教會中設立了各種職務,以謀求全體子民的益處。這些秉有神聖權柄的職員,都在為他們的弟兄服務,好使每一位屬于天主子民的人,……都得到救恩」。

由此看來,基督在教會內所設立的聖職人員,旨在為世人的得救服務。聖保祿寫信給羅馬人說:「要是人從未聽到他,又怎能信他呢?沒有宣講者,又怎能聽到呢? 若沒有先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講呢?」(羅十14-15)。的確,沒有人,不論是個人或團體,能向自己宣講福音。信仰是出于講道,沒有人能賦給自己宣講福音的使命。那受到上主派遣去講話和行動的人,不憑自己,而是憑基督的權威行事﹔他也不以教會團體成員的名義,而是以基督之名向教會團體講話。沒有人能賜給自己恩寵, 因為恩寵是被給的,是被奉獻出來的。

以上所說的這一切,無非是要指出:教會需要由基督授權,賦以資格,以分施恩寵給信友的職員。這些職員從基督領受使命和神聖的權柄,并以基督元首的身分來行事。教會傳統上稱這些職員的職務為聖事,而領有這個聖事的職員為聖職人員。聖職人員憑著他們所領的聖事,去作他們憑自己不能作的事。他們的職務由教會以特定的聖事來賦予。由此可見教會內的職務具有聖事的本質。

教會職務的聖事本質有三個特性,即服務的特性,集體的特性,個人的特性。現在我們逐一說明:

關于服務的特性,由于教會內聖職人員的使命和權柄完全來自基督,他們并效法基督而生活,所以他們的確是基督的僕人,因為基督為了我們的緣故,自愿取了奴僕的形體。再說,聖職人員宣講的話和分施的恩寵并不出于他們,而是來自基督,是基督托給他們來為別人服務的,所以,聖職人員是自愿作眾人的僕人的。

關于集體的特性,我們知道當初耶穌開始出外傳教時,選立了十二位宗徒成一個團體。

這個團體既是新約以色列子民的種子,又是教會聖統體制的原始。十二位宗徒是基督同時選立的,又同時派遣他們去傳教,他們之間的友愛合一增進了全體基督信徒的友愛共融。為此,每位主教是在全球主教團之內執行他的職務,他與羅馬的主教,伯多祿的繼承人,全球主教團的頭共融。至于司鐸,他們則在主教的領導之下,在教區的司祭團之內執行他們的職務。由此可見聖職人員所執行的職務,雖然是出自自己的行為,卻含有教會集體領導的真實意義。

關于個人的特性,我們知道神職聖召是主耶穌向聖職人員每個人個別的召叫。耶穌召叫他們各自回答他的邀請,在接受共同的使命之下,以個人的生活為他作証,以個人的行動來執行全球主教團或教區司祭團的職務。所以,神職人員以基督之名所執行的服務工作,既是團體性的,又是個人性的。由此我們看出教會聖統制的內容和意義。

現在我們把本篇要理的兩點結論介紹一下:

第一點:天主制定在教會內有聖職人員,這樣的人員在教會法典中稱之為神職人員﹔神職人員以外的信友稱之為在俗教友。從神職人員和在俗教友中又產生一些尊奉福音勸諭,以特殊方式獻身事主,為增強教會救恩使命效果的人。

第二點:基督使他的宗徒和宗徒的繼承人分擔他的使命,派遣他們去宣講信仰并建立天國。他們從基督領受以他的身分行事的權柄。

我們梵蒂岡電台,隨從教宗的指導,將開設幾項節目,專門介紹新編普世教會要理的詳細內容。同時亦為了響應廣大聽眾的來信要求,渴望能早日獲得教會信仰和天主教教義的信仰寶庫。為此特將《天主教要理》譯成廣播稿,每日向廣大聽眾播放。今又將廣播稿編成小冊,分四冊印出,以不辜負天主的特恩和廣大聽眾的期望。但是這廣播稿僅為提供大家作參考之用,并非正式文獻。且因翻譯人手及能力的有限,不足之處,祈請指正,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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