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基督信徒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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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十誡第二誡是︰「二,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天主教教理》援引以下兩句話,來說明這經文的出處。一句取自出谷紀︰
不可妄呼你天主上主的名。
另一句取自聖瑪竇福音︰
你們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
據《天主教教理》的解釋,這條誡命屬于虔誠之德,與第一誡相同,不過範圍比較小一些。
2142 天主十誡第二誡命令我們尊敬天主的聖名。這和第一誡相同,也屬於虔誠之德。不過它的對象是在有關神聖事物上怎樣運用我們的口舌。
這條誡命有積極和消極兩方面。它積極地命令我們尊敬天主聖名,消極地禁止我們妄用天主的名字。《天主教教理》 分三點討論這兩個話題。標題是︰一、上主的名是聖的,二、妄呼天主的名號,
三、基督信徒的名字。
一、上主的名是聖的
什麼叫做上主的名?《天主教教理》將在卷四解釋天主經第一項祈求「愿你的名受顯揚」時,提出詳盡的回答。它將區別天主的聖德、光榮和名字。「聖德」是天主的本性﹔「光榮」是在天主工程上的天主聖德的反映。「名字」介於這兩者之間,是天主對自己的稱呼。在聖經的記載中,天主最初召叫亞巴郎,沒有告訴亞巴郎他的名字﹔後來他顯現給梅瑟,向梅瑟說出了他的名字﹔最後天主聖子降生為人,天主的「名字」才成為血肉,所有的人都可以看見和認識他了。依這樣的解釋,「名字」意味著信任和親熱。天主給我們啟示了他的名字,表示他信任我們,允許我們和他親熱。
在這里,卷三,講解天主十誡,《天主教教理》提出的解答比較簡略。它強調「上主的名是聖的」。這樣,它一面禁止我們妄用天主的聖名,一面要求我們尊敬天主聖名。
2143 在天主的所有啟示中,有一個字最為特殊,那就是天主的名字。天主把他的名字啟示給信仰他的人,同時讓他們知道他本性的奧秘。這表示他信任我們,愿意我們和他親熱。但是,天主的名是聖的。我們不能妄用天主聖名。在我們的談話中,除非是為了祝福,贊頌和光榮,我們是不許提到天主聖名的。
2144 對天主聖名的尊敬表示我們對天主的本性奧秘以及一切令人想起這奧秘的神聖事物的景仰。對神聖的景仰也是一種虔誠之德。紐曼樞機主教曾說︰「當我們面臨一種神聖的現象時,心中既畏懼又肅然起敬。這樣的心情是不是符合我們的基督信仰?當然是符合的。
我們自己,如果能見到天主的威嚴,也會有同樣而且更強烈的感情。天主是無所不在的。只要我們能體會到他的臨在,我們就會有這樣的心情。我們愈相信天主的臨在,也愈會有這種心情。如果我們沒有這種心情,那是因為我們沒有體會,沒有相信天主無所不在的臨在。」
耶穌曾說︰「凡在人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承認他﹔但誰若在人前否認我,我在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認他」。《天主教教理》認為︰不怕在人前承認自己的基督信仰,是一種尊敬天主聖名的行為。
2145 不怕在人前承認自己的基督信仰,是為基督作見証,是一種尊敬天主聖名的行為。此外,在講道理和講要理時,
我們也要始終保持著對救主耶穌聖名的欽崇和尊敬的態度。
妄用天主聖名,就是不相宜地呼號天主、耶穌、聖母和聖人聖女們的名字。
《天主教教理》提出三個例子來說明。那就 是︰一,假天主的名字來保証自己的許諾,二,褻瀆天主的聖名,三,用天主的名字來咒罵人。
2146 第二誡禁止妄用天主聖名,就是不相宜地呼號天主、耶穌、聖母和聖人聖女們的名字。
2147 假天主的名字來保証自己的許諾, 是有關天主的榮譽、忠信、真實和權威﹔按正義,必須履行。不遵守這樣的許諾,等於侮辱天主的聖名,好比把天主當作說謊的人似的。
2148 褻瀆是在內心或外表對天主發出仇恨、責備或挑撥的話﹔或者是在談話中,講天主的不是,對天主不尊敬或不適當地呼號天主的聖名。褻瀆也是相反第二誡的罪。褻瀆的罪也包括說反對教會、聖人和聖事的話。假天主的名字來掩飾罪的行為,來奴役別的民族、來施酷刑或殺人,都是犯褻瀆的罪。假天主的名字來干不法的勾當,會引人對宗教發生惡感。
褻瀆相反我們對天主及其聖名應有的尊敬,在本質上便是大罪。
2149 咒罵是在罵人的話中無意識地插入天主的名字,它雖然不是褻瀆,卻也是對天主的不尊敬。第二誡也禁止把天主的名字當作魔術來使用。
聖奧斯定說︰「天主的名號是偉大的,應該以相稱他的偉大和尊高來稱呼他。天主的名號是聖的,應該懷著恭敬和惟恐得罪他的心情稱呼他的名號」。
二、妄呼天主的名號
在這個標題之下,《天主教教理》講解不可發虛誓的道理。「發虛誓」是對「發誓」而言的﹔「虛誓」也與「偽誓」相對。《天主教教理》
首先闡述「發誓」,「發虛誓」和「偽誓」的意義,然后援引耶穌和聖保祿宗徒的有關教訓,最後更囑咐我們不要輕易發誓。
「發誓」,「發虛誓」和「偽誓」︰
2150 第二誡禁止發虛誓。發誓是請天主來保証自己所說的話﹔是以天主的真實來擔保自己的真實。發誓牽涉到天主的聖名。申命紀上說︰「你要敬畏你的天主,只事奉他,只以他的名起誓」。
2151 不發虛誓,是對天主的應盡責任。 天主是造物主,又是人類的主宰,他也是一切真理的准則。天主是真理。人的說話或者與他符合,或者與他不符合。真實而合理的發誓,顯示出人的說話符合天主的真實。發虛誓是假天主來掩飾自己的說謊。
2152 無心遵守許諾而發誓許諾,或發誓許諾之後而不遵守,都是發偽誓。發偽誓是對天主的大不恭敬。發誓做一件罪惡的行為,是相反天主的聖德。
耶穌和聖保祿宗徒的教訓︰
2153 耶穌曾在山中聖訓中講起天主十誡第二誡。他說︰「你們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愿!」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你們的話該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耶穌教訓我們所有的發誓都牽涉到天主,而人的每一句話也都應該表示出對天主的無所不在和不能舛錯的尊敬。在叫我們謹慎,不要在說話時隨意發誓的同時,耶穌更提醒我們說每一句話時,要想到天主的臨在。我們可以欺騙人,卻不可以欺騙天主。
2154 聖保祿宗徒曾寫信給格林多信友說︰「我指著我的性命呼號天主作証,我沒有再到格林多去,是為了顧惜你們。」
他又給迦拉達信友寫信說︰「我給你們寫的都是真的,我在天主前作証,我絕沒有說謊。」聖教會依據聖保祿宗徒的榜樣,向來認為耶穌并沒有絕對禁止發誓。
如果有正當和重大的理由,特別是法庭前,發誓是可以許可的。天主教法典上這樣規定說︰「除依照真理,明辨及正義外,不得宣誓,即不能呼天主之名為真理作証。」言外之意,若依照真理、明辨及正義,則是可以宣誓的。
不但不可發虛誓和偽誓,也不可輕易發誓
2155 天主的名是聖的。因此我們不可在無足輕重的事上呼號天主聖名來發誓,也不可在不適宜的情況下發誓。如果發誓可以被看作是贊成不正義地逼迫人發誓的強權,那麼不可發誓。如果要求發誓的,是不合法的政權,那麼可以拒絕發誓。如果是為了有損人的尊嚴和教會的共融的事而要求發誓,那麼必須拒絕發誓。
三、基督信徒的名字
天主十誡第二誡,除了命令我們尊敬天主聖名和禁止我們妄用它來發虛誓之外,也要求我們維護基督信徒的名字。這里所說的基督信徒的聖名,首先是指我們基督信徒在領受聖洗聖事的時候所取的名字。在我們中國,這名子一律取自一位聖人或聖女的名字。在中國基督信徒中有許多名叫瑪利亞或若瑟的,也有名叫多明我或德肋撒的,但是沒有人名叫耶穌。在歐美有些國家,不但有這個名字,而且更有人以耶穌聖誕、聖母升天,甚至信、望、愛三德為他們的名字的。這樣的名字是取自基督信仰中的一端奧秘或一種德行。《天主教教理》這樣闡述說︰
2156 聖洗聖事是「因父、及子、及聖神 之名」而付給的。人在領洗時,基督的聖名使他成為聖的,同時他領受在教會內的自己的名字。這就是所謂基督信徒聖名。這名字一般取自一位聖人或聖女的名字。聖人和聖女都是耶穌的弟子。他們生前忠貞,堪為楷模。取一位聖人或聖女的名字為聖名,就是奉這位聖人或聖女為主保,表示要特別效法他的聖德,并靠托他在天主面前為自己說情。基督信徒的聖名,有時也可取自基督信仰上的一端奧秘,或一種德行。但是天主教法典要求「父母、代父母,和本堂主任注意,勿以無基督信仰意義的名字,給領洗的人。」
「以十字聖架號。天主,我等主。救我等於我仇。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者。亞孟」。這是我國天主教徒所熟悉的聖號經。早在明朝時代,利瑪竇神父的一位同伴龐迪我,已寫下了這樣的解釋說︰「凡誠信聖教者,早作晚寐,出入起居,飲食顛沛,功業始終,莫不畫十字以禱天主之垂佑。若此,則靈與身合,一切險惡、悉能逃避,一切功業,亦悉能善作善成矣。所以十字聖架,為凡人從聖教之表號。」
《天主教教理》也把十字聖號視為基督信徒的名字。
2157 「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亞孟。」 這是十字聖號經。基督信徒以念十字聖號經和划十字聖號來開始他的一天生活,他的祈禱和他的一切活動。在划十字聖號時,領過洗的人奉獻他的一天生活,為光榮天主,為祈求基督的聖寵,為的藉著聖寵的助佑在聖神內活天主兒女的生活。划十字聖號使我們堅強,有能力抵抗誘惑,克勝種種困難。」
我國古代,對於父母祖宗的名字,對於所尊敬的人的名字,都要避諱。這并不是什麼封建思想,這只是恭敬之心的自然表現。現在雖然沒有避諱的風俗,可是寫錯了、說錯了人的名字,誰都不能喜歡﹔作賤了人的名字,猶如作賤了人的照片一般,誰都不能不認為是侮辱。況且人的名字又意味著信托和親熱。依撒意亞先知曾說,天主以各人的名字召叫人。
《天主教教理》也從這句起頭,談人名的尊嚴說︰
2158 天主以各人的名字召叫人。各人的名字都是聖的。名字好比人的肖像,要求別人尊敬。尊敬一個人的名字,好比尊敬這個人本人的尊嚴。人不但在現世有名字,來日在天堂里也有名字。若望默示錄記錄有關世界末日的預示。其中有兩處談到名字。一處說,到了世界末日基督要賜給那些勝利者「隱藏的瑪納」和刻在一塊白石上的「新的名號」。 瑪納是聖體聖事的預像,聖體神糧又是永生的預先享受﹔那麼,耶穌給勝利者的第一種恩賜,在今世是聖體神糧,在來世是永生。白石上刻的「新的名號」,大概是一個准入天堂的印章。每位勝利者的新名字各不相同,是按各人的功勞大小有所區別。另一處記載,若望看見「羔羊站在熙雍山上,同他在一起的還有十四萬四千人,他們的額上都刻著羔羊的名號和他父親的名號。據聖經學者的解釋,這里所描述的,不是指凱旋的教會,乃是指在天主保護之下的戰爭教會。十四萬四千是說明這個教會人數的眾多,而額上刻著的羔羊及其父親的名號,則表示他們是幸福的被選者。」
《天主教教理》援引上述兩處,來警告我們愛惜在領洗時所接受的基督信徒的聖名。它這樣闡述,說︰
2159 名字一經取了,便永遠常存。將來,在天國中,凡印有天主名號的人的名字,都將以其各自奧妙而獨特的字樣,閃閃發光。若望默示錄上這樣描述說︰「勝利者,我要賜給他一塊刻有新名號的白石,除領受的人外,誰也不認得這名號,」又說︰「我看見羔羊站在熙雍山上,同他一起的,還有十四萬四千人。他們額上都刻有羔羊名號和父親的名號。」
內容要點︰
2160 上主,我們的主,你的名號在普世何其美妙!
2161 第二誡命令我們尊敬天主的名字,天主的名字是聖的。
2162 第二誡禁止妄用天主的聖名。褻瀆是由於不相稱的使用而侮辱天主、耶穌、聖母和聖人聖女們的名字。
2163 發虛誓是呼號天主來為保証一句謊話。發偽誓是對天主極大的不尊敬,因為天主是最忠實的,他是既許必踐的。
2165 在領洗時,基督信徒接受他在教會內的自己的名字。父母、代父母、和本堂主任都要注意,要給領洗的人取一個有基督信仰意義的聖名。奉一位聖人或聖女作主保,表明特別效法這位聖人或聖女的聖德并依賴其在天的轉禱。
2166 基督信徒以念「因父、及子、及聖 神之名,亞孟」并划十字聖號開始他的祈禱和種種活動。
2167 天主以各人的名字召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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