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前文之後,可能有人會想:精神與肉體,真的是如此永遠水火不相容嗎?真的必須相互博鬥一直到死為止嗎?
這個問題實在不太容易回答,因為它可能是肯定的,但也可能是否定的。
之所以靈肉不相融,因為兩者活動的對象及空間都不一樣。肉體代表物質,而物質的活動空間是現在、眼前的實體,是我們立刻摸得到的東西。反之,靈魂的代表是精神,而精神的活動對象往往不是實體的、不是立刻能滿足的,更非感官所能直接接觸的。前面所說的等待問題,那些放在兒童眼前的糖果,他們可以立刻拿來放進嘴裡吃,那種甜蜜的滋味象徵眼前的快樂,是一種物質立刻兌現的滿足。反之,老師所允許的那二塊糖,雖然客觀價值比一粒糖增加了一倍,但由於它們不能立刻兌現,不能馬上拿來吃,因此很難等待。結果許多心急的兒童寧願只吃眼前的一塊糖,不願克制自己,去等待那只允諾的二塊糖。
同樣的,物質的誘惑之所以遠比精神的吸力要強而有力,正因為物質是屬於眼前的、此時此地的、而且能立刻滿足感官的;而精神的吸引力則屬於未來、屬於來生,因此無法立刻兌現。
快樂與幸福屬於兩個不同的世界。感官的快樂屬於物質世界;它雖然比較立刻能獲得滿足,但這種快感畢竟非常短暫,吃了喝了玩了,也就馬上過去了。正因為物質的享受很短暫,因此它需要不斷地重覆,不斷週而復始地去追逐。幸福則比較持久,得來雖不易,去之也難;人一旦獲得真正的幸福,不管是成就之幸福、婚姻家庭之幸福,或信仰修養所帶來的幸福等等,當你一旦獲得了這種內在的愉悅,它會繼續存留下去,而且非任何外來的打擊可以輕易摧毀的﹗
快樂與幸福相比,不但只是它短暫,來得快去得快而已。經過仔細分析,它們之間的差別實在太大,今列表如下,讓個人自己去做比較:
快樂
|
幸福
|
Pleasure |
Happiness |
屬生理層面 |
屬精神層面 |
引起興奮激動 |
引起舒適愉悅 |
生理變化較大 |
生理變化較小 |
心跳呼吸加速 |
心跳呼吸緩慢 |
神經緊張 |
神經鬆馳 |
消化不良 |
消化良好 |
影響睡眠 |
幫助睡眠 |
易致疲勞 |
易感舒適 |
若過份追求
|
對身體有害 |
無害 |
不易滿足 |
容易滿足 |
易引起焦慮不安 |
心安理得 |
患得患失 |
內心平安 |
不易與人分享 |
可與人分享 |
往往低級興趣 |
屬高級興趣 |
興奮激情十分短暫 |
愉悅舒適較久 |
刺激一過快樂全消 |
長期存在 |
易使人墮落 |
使人昇華 |
導入罪惡之途 |
導入聖德之路 |
從這張表圖上,我們不難看出,感官的快樂與精神的幸福,實有天壤之別。而且若過份的追求快樂,把快樂當作人生的唯一目標,則不但快樂將離你而去,而且到頭來還可能弄得你家破人亡、生活在罪惡的泥淖中無以自拔!那時你必須警覺,必須臨崖勒馬,否則後患不堪設想:此生不但得不到快樂,來生更將與快樂無緣!
再者,過份的追求感官之樂,還有一種很嚴重的後遺症,那就是這種快樂常會令人患得患失焦慮不安。明天沒有了金錢怎麼辦﹖病了老了又怎麼辦﹖今天都是酒肉朋友,大家嘻嘻哈哈,明天是不是都會離我而去﹖更何況許多不正當或過份的快樂,不但對身心有害,更易使人墮落;人不可能長期生活在墮落之中,而尚能感到心安理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