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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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福音」通諭 目錄
導言
人的價值無與倫比
人類生命的新威脅
與全世界所有的主教結合
第一章 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
現代的人類生命的威脅
「加音襲擊了弟弟亞伯爾,將他殺死」(創四8):侵犯生命的暴力根源
「你作了什麼事?」(創四10):生命價值的衰落
「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創四9):受曲解的自由觀
「我該躲避你的面」(創四14)失去了對天主及對人的感覺
「你已接近了灑出的血」(參閱希十二22,24):希望的標記及獻身的邀請
第二章 我來是為給他們生命
基督徒有關生命的訊息
「這生命已顯示出來,我們看見了」(若壹一2):我們的眼光注視著基督
「生命的聖言」
「上主是我的力量和保障,他作了我的救援」(出十五2):生命永遠是一件好事
「耶穌的名,使這人強壯」(宗三16):在無常的人生中,耶穌使生命的意義達到圓滿
「蒙召,使與自己的兒子的肖像相同」(羅八28-29):天主的光榮閃耀在人類的面容上
「凡活著而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若十一26):賜於永遠的生命
「我要向每一個人追討他兄弟的血債」(創九5):尊敬和愛護每一個人的生命
「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創一28):人對生命的責任
「你造了我的五臟六腑」(詠一三九13):未出世胎兒的尊嚴
「雖然說我已痛苦萬分,但是我仍然抱有信心」(詠一一六10):老年的生命及受苦時的生命
「凡遵守她的。必得生命」(巴四1)從西乃山的法律到聖神的恩賜
「他們要瞻望他們所剌透的」(若十九37):生命的福音在十字架上得到成全
第三章 不可殺人
天主神聖的法律
「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瑪十九17):福音與誡命
「我要追討害你們生命的血債」(創九5):人類生命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
「我尚在母胎,你已親眼看見」(詠一三九16):墮胎的罪是滔天的罪行
「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宗五29):民法與道德律
「你應愛你近人如你自己」(路十27):「促進」生命
第四章 你們就是為我而做
建立人類生命的新文化
「你們是屬於天主的民族,為叫你們宣揚那由黑暗中召叫你們,進入他奇妙之光者的榮耀」(伯前二9):一個擁有生命,也要擁護生命的民族
「我們將所見所聞的傳報給你們」(若一3):宣揚生命的福音
「我讚美你,因我被造,驚奇神奧」(詠一三九14):宣揚讚頌生命的福音
「我的弟兄們,若自己說有信德,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雅二14)事奉生命的福音
「你的子女繞著你的桌椅,相似橄欖樹的枝葉茂盛」(詠一二八3):家庭是「生命的神聖殿堂」
「生活要像光明之子一樣」(弗五8):致力於文化的改造
「我們要給你們寫這些事,是為叫我們的喜樂得以圓滿」(若壹一4):生命的福音是為整個人類社會的福音
結論
「那時,天上出現了一個大異兆:有一個女人,身披太陽」(默十二1):聖母瑪利亞和教會的母親身份
「那條龍便站在女人面前:待她生產後,要吞下她的孩子」(默十二4):生命受到魔鬼勢力的威脅
「以後再也沒有死亡」(默廿一4):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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