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以提供直接的援助與行動,和鑽研新經濟所需的倫理標準,嘗試解決這些新的問題。教會直接幫助窮人、開辦貧民醫院、貧童學校、探望工人家庭。在意大利,聖鮑斯高創立了慈幼會,推展貧民教育和慈善工作。在杜林,聖科托倫戈(St.
Giuseppe Cottolengo)成立了「小人物之家」。在法國,奧匝南(Frederic Ozanam)於1833年創立了聖文生慈善會(the
Society of St. Vincent de Paul)這些機構,連同修女設立的醫院和修士為窮人創辦的學校,都是著名的慈善活動的實例。此外,天主教的實業家們也直接援助他們自己的職工。譬如:法國的阿梅爾(Leon
Harmel)同他的職工住在一起,將他們組織起來,參與行政管理工作。還有人設立俱樂部,使資方和職工們能從基督信仰的觀點,共同面對新問題。法國的Oeuvre
des Cercles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兩名早期天主教社會運動領袖Albert de Mun和Charles La Tour du Pin,都大力推展其組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