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訓導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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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宗良十三世:《新事》通諭(1891)
引人囑目的勞工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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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勞工階級的非人境遇而寫的教會公函
在第一輯中,我們已經了解到教宗良十三世的《新事》通諭(1891年)所具有的歷史意義。這是他在經過了廣泛的磋商和長時間的準備之後所撰寫的一部通諭。
這部通諭論及勞資的權利和義務。它駁斥了社會主義的主張,不贊成將私有財產國有化。它認為,私人所有權是一項基於自然法則的權利,沒有這個先決條件,就無法建立健全的經濟制度以保証個人自由使人享受其勞動成果。
解除大眾苦難的靈丹妙藥只可以在教會、國家和自由團體的密切合作之中找到,其中,工會是最為重要的了。
這位教宗設想中的「模範社會」是一種受到基督訓導激勵的社會。正是這個觀點,使得教宗良十三世有關教會社會訓導的概念有其意義。
該通諭開頭數段生動描述了那個時期的各種社會問題。其分析非常實際并強調了政治、經濟、社會和道德方面已岌岌可危的各種問題。一開始,該通諭便根據神學反省和社會分析法,展現出了謹慎而有條理的思考,使這一文件具有探討問題的獨到之處。從這重要文件中,我們可以體會到專家們在社會科學、社會歷史和神學方面的貢獻。正由於民眾遭受貧窮的折磨,這位教宗才公開發言。因此,這一教會訓導是針對戲劇性的社會變化和人類需求而發的一個基督信仰的回答。
很久以來,改革精神即盛行於世界各國,它超越政治的領域,又影響與政治有密切關係的經濟現實。這原是不足為怪的事。衝突的因素無可置疑:即工業的發展,驚人的科學發現,勞資關係的變化,少數人的鉅富與大眾的赤貧,工人階級與日俱增的自給自足和日益密切的相互團結,以及普遍的道德敗壞問題。目前,事態的嚴重性使人人心中都充滿痛苦和恐懼。有頭腦的人議論紛紛,重實際的人則提出種種對策;公共集會、國家立法,以及政界領袖也忙得不可開交。事實上,再也沒有一件事能比這個問題更引起大眾的深切注意了。
因此,可敬的神昆,就如以往每逢感到應該駁斥謬論的時候,我們便頒布通諭,如論國家權力、人類自由、公教建國等,以衛護教會和公共利益。現在,我們必須討論勞工問題。關於這問題,我們在別的機會裡已多次提及,但在這通諭中,宗座職責提示我們應全力討論整個問題,確定原則,以解決爭辯,使合於真理與正義的要求。討論這個問題,是既困難又冒險的。困難的是,要把窮人和富人,勞方和資方互相應有的權利和責任,列出一個明晰的準則,實非易事;冒險的是,也許顛覆份子和狡猾之徒,趁機曲解真理,各處煽惑群眾起來反動。
這位教宗的訓導譴責了社會的不義,即:工人階級所處的難以容忍的處境。這個階級是貪婪雇主的犧牲品,這是因為雇主沒有受到任何機構或工人組織的制約。在這種背景下,這位教宗發展訓導,控訴這種放任的經濟制度。
但有一點人人都同意的是:應該急速且適當地枚助弱小的窮,因為他們大都處於痛苦患難的境地。工人的舊式行會在前世紀已被消滅,並無其他保障來接替它們,又因國家的制度和法律都遠離了宗教,於是工人為時勢所迫,逐漸孤立無援,成為雇主的不人道,及競爭者放恣貪慾的犧牲。貪圖高利貸者更加重了禍害,雖然教會多次加以譴責,但貪吝謀利之徒,以別種形式依然幹著高利剝削的勾當,再加僱用勞工及各種貨品的買賣,都操縱在少數人之手,致使極少數的豪門巨富,把近似奴隸的重軛,加在無限廣大的勞動群眾身上。
這位教宗闡述了教會干預社會事務的正當理由:教會有權利也有義務發表言論,因為沒有宗教和教會,就找不到解決工人階級問題的途徑。唯有福音的訓導,才可以找到解決當前危機的辦法。
我們提到這個題目,頗具自信,而且是在行使我們所國有的權力。因為,如果沒有宗教與教會的幫助,這個問題就永遠也不會找到可實行的解決方法。我們既是宗教的保護者,又是一切教會事務的主要支配者,不能一言不發,放棄應盡的責任。這個最嚴重的問、題無疑也需要除我們以外的別人----如國家統治者,勞工僱用者、言人,以及我們正為之呼籲的勞動階級本身--一起關注和努力。但我們可以毫不遲疑地說,如果人們撇棄教會,他們的一切努力都必將歸於徒勞。因為教會由福音汲取教義,藉其效力以平息衝突,或至少減輕衝突的尖刻而化為緩和。教會不僅啟迪人心,而且以其誡律管理每個人的生活和行為;她藉許多有益的組織,來改善勞動階級的處境。她也切願並呼籲各階層人士,集合意見和力量來共同商討,設法改善工人的處境,精益求精;她深知,為達到這些目的,必須在適當範圍內,運用國家的法律和權威。
教會不僅提出了這種,還藉著傳播福音訓導與教化人心,來運用這解決之道。
教會並不滿足於提示補救辦法,而且還予以運用實施,因為教會正在盡所能去開導、教育人們遵守訓律和教義。天主教藉著主教和教士的努力,把教義中有益的泉源盡可能廣泛的引流出去,然後,從事透潤心靈、感化意志,使他們讓天主的戒律來主宰自己、治理自己。在這根本而主要的,一切利益全繫於此的感化人心方面,唯獨天主教具有至高的能力。它所用的方法之所以能感化人心,是因為由耶穌基督的傳授,具有內在神能。唯獨這些有法透進人心深處,引導人貢獻自己,忠於職責,抑制情慾的衝動,以特殊而至高的熱情上愛天主,下愛眾人,勇毅的衝破修德途徑上的一切障礙。
歷史已証明耶穌基督的福音具有改變組織和社會的力量。恢復社會秩序,意味著重新遵循可以帶來生命和靈感的那些原則。
關於這個論題,我們只需組略回顧歷史上記錄在案的一些實例。我們回憶過去毫無疑義的事實,就是天主教教義,的確徹底革新過人類社會。憑著這種革新的力量,人類曾推進到更好的境界,並一度起死回生,達到了空前絕後的成全。
耶穌基督是這些利益的根源,同時也是最終目標,因為所有的一切都是從他那裡而來,所以也當以他為最後的皈依。當人類憑籍福音的光芒,漸漸認識了道成人身的奧跡和人類的救援天主而人的耶穌基督的生命,便深入各國,使之浸透了他的信仰,誡律,法規。現在,如果人類社會需要醫治創傷,除了返回天主教的生活和制度之外,沒有別的方法可想。要重建頹廢的社會,必須把它恢復到原有的制度。一切社圓的完美,在乎努力達到它們之所建立起來的目的。社會的一切活動和工作,應該符合社會所由生的原有目標。越出原有目標便是敗壞,恢復原有目標便是救治。我們對整個社會所說的,對那靠勞動謀生而佔大多數的工人階級來說,也是千真萬確的。
教會在提高人們精神素質的同時,還關心他們的世俗利益。天主教的訓導能帶領人類走向繁榮。
可是,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教會只是完全關心她兒女精神方面的事情,因而忽略了他們現世的利益。舉例來說,教會願意窮人都能擺脫貧窮和不幸,都能改善生活,因此,教會正為此而努力,她號召人們重視美德,並督促他們規範自己的行為。果能夠切實奉行天主教的倫理,就能夠自然而然地創造俗世的繁榮,因為天主教倫理使人接近諸惠之根本和泉源的天主,它能克制常使人由富裕變成可憐者的雙重疫痛,就是過份貪圖世物及過份渴求逸樂8。最後,它使人能安貧樂道,以節儉來補充不足,遠避那些不但小資產連大財產也將揮霍淨盡而至於傾家蕩產的惡習。
教會通過社團和組織直接濟助窮人,來捍衛基督宗教仁愛事業的悠久傳統。今天,愛德仍是一種必不可少的美德。任何一個國家的救濟制度都不能代替這種愛德。
此外,教會還直接照顧窮人。創辦並推行她認為有益於救他們的事業。在這類慈善事業上往往成效卓著,連仇教者也不禁大加讚揚。早期基督徒常有強烈的友愛熱情,其中,許多處境優渥的人散盡家財,用來救濟他人,因此,「在他們中間沒有人感到缺乏9。」當時的六品執事,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設置的。他們從宗徒手中接下每日佈施的職務。保祿宗徒雖然負擔一總堂區的重任,卻仍不辭辛勞,把捐款帶給窮苦的教友。戴爾都良把這天主教信徒在集會時拿出的捐款稱之為「撫恤基金」用以贍養、埋葬窮人,撫恤貧窮的孤兒,以及守在家中的孤老和失敗破產的人們9。
從此,這些基金逐漸成為遺產,教會謹慎的保管著,視如窮人的家產,且按時分給他們,不要他們蒙受乞討的羞恥。因為教會是富人和窮人共同的母親,她各處鼓勵大量的慈善捐獻設立教友協助善會以及其他許多么益事業。藉著這些機構,窮人幾乎沒有一個不得到救助的。
現在反而有許多人,如同從前的教外人一樣,竟敢責備教會的愛德,他們認為國家法所制定的慈善機構,可以取而代之。可是人類的技巧無一能代教會捨己救人的愛德。這是教會專有的美德,這美德除了在耶穌基督的聖心中。別處是無法找到的。任何人脫離了教會,便是遠雛了基督。
這位教宗其訓導的獨創之處就是:雇主和工人可藉各自的協會組織,為建立一個公正的社會而發揮決定性的影響力,其中,工會是十分重要的。國家應該保証這些協會組織的權利,並制止非法社團的成立。我們的時代要求工人團體能扮演新的角色,對這一團體,國家政權應予以保護。
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工人團體,它包括一切其他的組織。歷史可以證明,過去的工人行會曾產生了良好的效果。它們不僅為工人爭得許多利益,同時對技術的進步也有幫助。許多著名的史跡,都證實當時技術的突飛猛進。到了現代,文明更進步,時尚更新穎,日常生活所需也更繁多。工人的團體,為適應時代,也更迫切需要了。可以欣慰的是,或純由工人,或由勞資雙方,各處都在組織這類團體,但願它們的數量及活力能日益精進才好。關於這些組織,我們說了不只一次,這里仍不憚其煩地費述它們的適時與合法,並指示它們應守的法則和應作的工作。
這些組織是根據自然律和公共利益的要求而成立的。國家不可侵犯這些權利。我們不妨重溫一下聖多瑪斯的教導。
與國家相比較,這些較小的社團當然有許多區別,因目標各不相同。國家之所以為國家,其直接目標在於為大眾謀求公共利益,眾人和個人都享受這些公益的權利。「說它是公有,因為藉著它,人們才互相會合,組成公眾和國家。」(聖多瑪斯:反駁對恭敬天主及宗教所提之抗議,二章)。相反的,在國家懷抱中組成的社團。它們算是,也的確是私人的,因為它們直接的目標,是為私人的利益,單屬於社員的「私人社團是為私人事務而組成的,譬如三兩人為了一起營而組成一個社團」(同上)。私人社團雖立足於一國之中,而為國家的一部分,但一般說來,國家無權禁止們存在,因為組織私人社團,是人類公認的天賦權利。國家之所以建立是為保衛天賦權利,而不是消滅它;如果國家禁止人民結社,那正是自相矛盾了,因為國家本身與私人社團一樣,同是從同一根源而產生的,這根源便是人類合群的天性。
無疑,法律有時也有權力可以出面干涉、禁止某些團體;例如當人們聯合起來,做一種顯然有害於國家安全的不正當行為的時候,法律就可以加以干涉。在這種場合中,公權力就可以禁止這些團體的成立,也可以解散已成立的社團。但是,國家應謹慎從事,以免侵犯了個人權利,也不要以公共福利為藉口,制定出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因為,法律只有跟正當理性----天主的永恆法律相符合的時候,才具有約束力。
這位教宗認為「工人團體」是一種在教會幫助下以基督精神改善社會和經濟的方法。
總而言之,我們可以擬出一條普遍而永恆的原則,即是工會的組織和管理,必須具備適宜的條件,利於達致原定目的;這目的全在於使每個工人盡可能藉工會獲得身心及家庭的利益,但很明顯地,必須以宗教和道德的成全為特別的目標,以這目標為工會全部紀律的指針。否則,它們將不免變質,比那些毫無宗教觀念的社團勝不了多少。但工人縱然藉工會獲得了物質利益,若因缺乏神糧,危及靈魂,為他們又有何益呢?
「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11。」依我主基督教訓,當以此為基督徒與教外人應有差別的特征:「這一切都是外教人所尋求的,你們首先應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在你們頭上12。」所以,工人團體原則既基於天主,便該給宗教教義一個重要的地位,使每個人認清自己對天的責任,認清什麼該信,什麼該望,以及正確的明瞭,為永遠得救該做什麼,使他們謹防錯誤的主義,和各式各樣的邪惡,並勉勵工人恭敬天主,專務熱心功課,尤其是遵守主日慶節的宗教敬禮,教導他們敬愛公共慈母教會,遵守教會規律,勤領聖事,因為聖事是贖罪成聖的神聖方法。
本通諭強調了一個事實:教會的社會訓導就是號召人採取社會行動。通諭強力邀請天主教徒獻身於捍衛正義和保護工人,教宗良十三世在其訓導中說明教會,協會組織,和國家相互結合的角色。
為數不少的天主教徒值得大家的稱贊。他們了解時代的需要,利用合法手段改善工人的處境,把工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不遺餘力地設法改進工人家庭及其個人生活。他們還把人道精神傳播到勞資關係中,並設法激發和加強雙方的責任觀念。福音教導人學會自制,避免走向極端,使不同利益和不同階級之間融洽和諧。我們看到有許多秀異人士為此集會討論,發起運動、從事實際工作。大家都認為有益的事,便聯袂奮起、群力以赴。有的努力結合不同行業的工人,引導他們加入協會組織,替他們出主意、想辦法,幫助他們獲取合適的謀生工作。有些主教還給予善意支持;在他們的鼓勵和指導下,許多神職人員擔任了工會會員的靈修輔導。此外,還有不少家境富裕的天主教徒願意與工人同甘共苦,不惜提供大量錢財,創辦福利和保險機構。通過這種途徑,工人不僅可以憑藉個人勞動順利得到許多眼前的利益,而且,還能在日後得到穩定的,有尊嚴的支持。眾所周知,這類多采多要的努力,已經給全體社會帶來了很大的益處。
談到工人社團,我們有理由對未來樂觀。當然,這也要看它是否能夠繼續成長和發展,並且管理得好。國家應該保護這些由公民自由組成的社團,但是,不應該插手干涉它們的活動和組織,因為,它們的生存和發展是依靠內在精神,而外力干涉只能扼殺這種精神,摧殘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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