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世界史上基督信徒
|
克來門斯•奧古斯特•馮•加倫伯爵
*1878+1946
樞機、明斯特總主教
1941年的8月3日,在德國西部的明斯特市,是一個明媚暖和的夏季星期日。蜜蜂的嗡嗡和鳥兒的嘰嘰喳喳,令人幾乎忘記進行了兩年的戰事,以及三星期前明斯特市第一次遭受盟軍的空襲。
人們紛紛來到市區的老教堂。彌撒未開始,教堂內的座位早已擠滿。氣氛的緊張顯而易見。馮•加倫樞機登上祭台。沒有一個人像他那樣反對納粹政權,在他以前,誰也沒有勇氣公開表示反對。
「除了戰爭和合法的自衛之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許殺害一個無辜的人。幾個月以來,我們聽說,從柏林來的命令,使得精神病療養院中的病人被強迫從醫院帶走。多數人猜疑,那些被帶走的病人後來的大批死去,並非出于偶然。」
「德國的男女同胞們,刑法第139條規定︰「凡對一種罪行有可靠的消息,而不向有關當局檢舉的,當受懲罰。」因此,當我知道上述病人被帶走,並有被殺害的危險時,我就去明斯特市政府的監察署檢舉,但一直沒有得到回音。可見那些可憐的無力自衛的病人早晚要被消滅。為什麼呢?因為某個委員會判他們不值得生存,說他們是屬於「無生產能力」的一群。如果我們一旦承認,人有權殺死他的「無生產能力」的同類,那么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被謀殺,我們幾時有病,或到了老年,不是也將屬于「無生產能力」的一群嗎﹗」
納粹政權決定要把馮•加倫樞機絞死,但是要等到「勝利」的那天執刑。當樞機的話在整個德國傳開之後,他們變得謹慎了。
1987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克耒門斯•奧古斯特•馮•加倫伯爵的墳墓前發表談話,說︰
「馮•加倫主教是一位先知。當納粹主義者開始帶走和殺害精神病患者時,他便大聲疾呼說︰你不可殺人。這是天主的誡命,這是在起初就銘刻在人的心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