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仰 的 宣 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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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信經》在表明信友對天主聖父、聖子、聖神,以及對天主的造化,拯救與聖化行動的信仰之後,以宣布所有死者必將復活,并進入來世的生命這兩端信仰作結束。這兩端信仰,《宗徒信經》是這樣念的:「我信肉身之復活,我信常生」,尼西.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信經則念:「我期待死人的復活,及來世的生命。」
今天我們來談「我信肉身之復活」這端當信的道理。
我們信仰基督的人,堅決相信,而且堅定希望正義的人將來死後,仍能像基督死後一樣,從死中復活,與他一起享受永生。若望福音第六章記載耶穌向猶太人說:「我父的旨意是:凡看見子,并信從子的,必獲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信經里面所用的肉身這個名詞,是指充滿弱點,不能回避死亡腐朽命運的物質人性。所謂肉身的復活,意味著人死後,不但不朽的靈魂的生命將繼續存在,就連我們會腐朽的肉體也要重新獲得生命。
相信死人將復活,這是教會自存在之初就已經有的基本信仰。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第十五章說:「你們中怎麼還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假使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假使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就是空空地宣講,你們則是白白地相信。……然而,基督實在從死者中復活了,成了死者的初果。」其實,耶穌基督的復活不應該給猶太人帶來過度的驚訝,因為關於死人復活的道理,天主早就一步一步地,漸進地啟示給他的選民了。這是信仰天主為萬物的創造者的自然結論。
因著這個結論,人自然期待死後的復活。
天主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也是忠實保持他和亞巴郎及其子孫所立的盟約者。基於這樣的信仰,我們才產生死後復活的信念。舊約《瑪加伯下》第七章第九節說:
「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得到永生」﹔第十四節也說:「深信天主要使人復活的許諾的人,死在人手中是求之不得的事」。
耶穌時代的許多人和法利塞人都期盼死後的復活,而耶穌也堅定地這樣教導他們。對不相信復活的撒杜塞人,耶穌則回答說:「你們豈不是因為沒有明瞭經書,也沒有明瞭天主的能力,而錯誤了嗎?」。復活的信仰以對天主的信仰為基礎,天主「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谷,十二,24,27)
耶穌說撒杜塞人沒有明瞭天主的能力,所以不相信復活的事,其實,復活這件事本身和耶穌就有密不可分的關系。耶穌向瑪爾大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
(若十二,25)
耶穌另有一次向猶太人說:「聽我的話,相信派遣我來的那一位的人,便有永生」,又說:
「誰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若,五24-25﹔六54) 耶穌不只說而已,而且也為此預先行了一些徵兆,讓幾個已死的人回生,以作保証,并藉此宣布自己日後的復活。這個復活與他所起死回生的那幾個人的狀況不一樣,那些起死回生的人只是恢復現世原有的生命,他日仍舊還要死亡。然而耶穌的復活和人類在世界末日的復活卻是進入另一種與現世生命完全不同的境界,是永恆的生命。
基督信徒應該為基督作証,作証的主要內容即為基督的復活作証,証明和復活的耶穌同吃同喝過。這是基督信徒望德的根據,因為他們與復活的基督會晤過,為此相信,也期待自己死後的復活。
自從教會存在以來,基督信仰中遇到最大阻力,最不為人所了解和接受的,就是肉身死後仍要復活這端信仰。要是說人死了以後,精神繼續存在生活,這點還容易接受,而且許多人確實相信如此,至于說死了的人的肉體,第三天必開始腐爛,這個誰都厭惡的肉體來日還要復活,這如何叫人相信呢?的確是如此!不過,耶穌死後又復活,這也是真實的事,而且他還親自給我們保証,我們將來死後,仍要復活。
現在的問題就在于耶穌所說的復活是什麼意思呢?我們都知道人死後,精神靈魂與肉體完全分離,肉體開始腐朽,靈魂則去會晤天主,并等待有朝一日與復活的肉體重新結合。天主是全能的,他能夠還給人不會腐朽的肉體生命,使它因著耶穌復活的力量,與我們的靈魂重新結合。
然而,什麼樣的人才會死後復活呢?任何死去的人將來都會復活,問題只在于若望福音第五章廿九節耶穌所說的話:「行善的人,復活後進入生命﹔作惡的人復活後遭懲罰」。
復活後的人又是怎樣的人呢?耶穌死後第三天復活,復活的是他那原來的身體,他對驚慌失措的宗徒們說:「你們看看我的手,我的腳,分明是我自己。」(路廿四,39)但是復活的耶穌并不是回到原來現世的生命,并不是恢復昔日的狀態。同樣地,我們每個人將來也要同他一樣地,以自己的身體復活。如果我們是善人,我們復活後的身體要充滿光彩。
當然,這樣的話是憑信德,而且只能憑信德而說,真正的情況是遠超過我們現實的想像力的。不過里昂的主教聖依肋內有句話說得很好:「領聖體的人不再是會腐朽的人,因為他身上已有復活的根源」。
至於人什麼時候才會復活呢?這是眾所關心的問題。若望福音第六章和第十一章都說過,是在最後一天,是在世界末日的時候,因死者的復活與耶穌的二度來臨有密不可分的關系,而耶穌的再次來臨即世界末日的時刻。
事實上,從某方面來看,我們信仰基督的人,就如前面提到的聖依肋內的見解,現在己經同基督一起復活了,因為由於聖神的德能,基督信徒在現世所度的已經是參與基督的死亡與復活的生命了。聖保祿致哥羅森人書第二章十二節和第三章第一節說:「你們既因聖洗與他一同埋葬了,也就因聖洗,藉著信德,即相信使他由死者中復活的天主的能力,與他一起復活了,就該追求天上的事,在那里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
談了“我信肉身之復活”這端信經中的當信道理,現在我們把它的三點結論介紹一下:
第一點,教會第二世紀護教學家戴爾都良說:「肉體是得救的中心」。這句話演繹開來說,就是:我們相信天主是肉體的創造者﹔我們相信聖言成了血肉,為的是要為人的肉身作贖價﹔我們相信肉身的復活是肉身的創造與救贖的完成。
第二點,因著死亡,人的靈魂與肉體分開,但在復活的時候,天主還要把不會腐朽的生命還給我們那已經改變的肉身,并使肉身與靈魂再度結合。就如基督怎樣復活、永遠常存,同樣,我們眾人在世界末日時都要復活。
第三點,我們相信我們現有的肉身要真正復活。我們埋入墳墓的是會腐朽的肉體,但復活起來的是不會腐朽的身體,是個屬神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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