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仰 的 宣 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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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信經」最後一句經文,也就是最後一端當信的道理是「我信常生」。這段信理經文,尼西.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信經則念作「我期待來世的生命」。
不論是“常生”或是“來世的生命”,都是指每個人現世生活結束後所進入的另一種生命狀態。信仰基督的人,教會告訴他說:死亡結束人現世的生命,而現世的生命乃是接受或拒絕耶穌所帶來的天主的恩寵的時期。新約聖經談到基督再度來臨時,所要舉行的公審判,但是也好幾次提到人死後,天主會立刻按照他生前的所作所為和信德的深淺,給以裁判和相稱的回報。窮人拉匝祿的比喻,耶穌向右盜說的話,以及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後書第五章和致斐理伯人書第一章,還有希伯來書第九第十二章,全都指出靈魂的最後命運人人可能不同。
我們都知道人的靈魂是常存不滅的,人的肉體死後,他的靈魂立刻呈現在天主面前,接受私審判。審判的標准是根據他與基督的關系,再給以判決。聖十字若望說:「生命到了暮薄西山時,我們將被愛所審判」。
審判的結果是什麼呢?里昂第二屆大公會議,弗羅倫薩第二屆大公會議,以及特利騰大公會議都指出:受審判的靈魂或直接進入“享見天主”的境界﹔或先要經過淨煉的階段,然後才享見天主﹔再不然就是被判立刻接受永遠的懲罰。
所謂“享見天主”,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升天堂。什麼人能升天堂呢?凡是安息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靈魂完全潔淨的人,就能進入天堂,在那里永遠與基督同在,并面對面享見天主。升天堂是現世人生最重要的目標,是人心深處的期望的實現,是生命最高和最終幸福的狀態。
生活於天堂就是與基督同在,基督以他的死亡和復活,為我們打開了天堂之門。所謂享受天上的生活,即獲得基督所實現的救恩的一切成果。凡是相信基督并忠於他的旨意的人,基督都使他們分享他在天上的光榮。分享基督天上的光榮的人,就是和基督結為一體的人,他們共同形成天上榮福的團體。
升天堂,度天堂的生活是一種奧跡,我們只能說那是享見天主,是與天主和所有生活在基督內的人共融。除此之外,我們什麼也無法想像,什麼也無法描寫。聖經上雖然也提到天堂,不過只用形象來形容,例如生命、光明、和平、婚宴、天國的酒、天父的家、天上的耶路撒冷、樂園等等。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第二章第九節說得更妙:「天主為愛他的人所准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心所未想到的事物」。
去世的人,要是也安息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但靈魂不是絕對純淨,他們就不能直接進入天堂,這怎麼辦呢?普世教會要理說:「他們雖然肯定自己將會獲得永遠的救恩,但他們先要受到淨煉,以便得到為進入天國所必要的聖德」。
這個人靈接受最後淨煉的地方,教會稱之為煉獄。煉獄,顧名思義,是淨化人,提煉人的地方和階級,而不是懲罰遭永遠判罪的人的方式與場所。教會有關煉獄的訓導,特別取自弗羅倫薩大公會議和利騰大公會議的議決。教會的聖傳根據聖經的記載,指出有一種淨化的火存在。聖大額我略說:「對那些輕微的罪,我們必須相信:在公審判之前,有一種淨化的火要給以淨煉。那位真理之主肯定說:凡出言褻瀆聖神者,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瑪,十二,32)。據此推理可知,某些罪過能在今世獲得赦免,另有些罪過在來世可以得到赦免。」
教會在初期就開始舉行紀念亡者,為他們祈禱獻祭的禮儀,目的在使亡者信友早日結束淨煉,榮登天國,享見天主的聖容。此外,教會也勉勵教友多多為亡者作補贖,求大赦,行哀矜。由此可見煉獄是存在的。
談了天堂的永福,煉獄的淨煉,我們也必須來談一談地獄的永罰。聖經和教會的訓導都肯定地獄的存在。地獄是什麼樣的情況,誰也說不出所以,誰也無法具體地描述,唯一我們可以肯定的,就是下地獄的人與基督永遠分離,也永遠不能享見天主的聖容。若望一書第三章十四到十五節說:「那不愛的,就留在死亡中。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你們也知道:凡殺人的,便沒有永恆的生命存在他內」。從這段聖經,我們可以知道:要是我們不自由地選擇愛天主這條路,我們就不能結合於天主。可是我們若犯大罪,得罪天主,得罪別人,得罪自己,則我們無法愛天主。
一個人生前犯了大罪,臨死之前若沒有真心懺悔,謙遜接納天主的慈愛和憐憫,死後必定永遠與天主分離,因為這是人自由的選擇。人自我排拒於天主之外,自己斷絕與天主及天上諸聖人共融,這種處境和狀況教會稱之為地獄。耶穌在教訓群眾時,屢次提到地獄不滅的火,這種永遠的地獄之火是用來懲罰那些至死不相信基督,不愿意回心轉意的人。(參見瑪五,29﹔十三,42.50﹔谷九,43-48)有一次,耶穌很嚴厲地說:「人子要差遣他的天使,……把作惡的人集中起來,扔到火窯里(瑪十三,41-42),又說:「可咒罵的人,離開我,到那永火里去吧!」(瑪廿五,41)。
根據教會的訓導,那些死在“死罪”中的人,一死之後,他的靈魂立刻陷入地獄,在那里遭受地獄永不熄滅的火的刑罰。教會這一訓導的目的,在警惕人以責任感來使用自己的自由,為自己奠好來世的命運。除此之外,教會也藉地獄的苦刑來勸勉人悔改歸依,不要貪圖現世短暫的福樂。瑪竇福音第七章十三到十四節耶穌在山中向聽他講道的人說:「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那寬門和大路導入死亡﹔但有很多人從那里進去。那導入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狹!找到它的人的確不多」。
地獄的永罰雖然存在,但天主并沒有預定誰要下地獄,就好像監獄雖然存在,但并非一定要有人關進去不可。下地獄是因為人反對天主的聖意,執迷不悟﹔至死不改的後果。
教會每日舉行彌撒聖祭和祈禱時,都呼求天主憐憫,因為他并不愿意有人喪亡,但希望每個人都有悔改的機會。
談了“我信常生”這篇有關天堂、煉獄和地獄的要理之後,現在我們把其中八點結論介紹給各位:
第一點,每個人死後,他那不朽的靈魂立刻在生者與死者的判官所主持的私審判中,接受自己應得的報答。
第二點,「我們相信所有死在基督恩寵中的生靈,共組成天上的天主子民。他們的死亡在來日肉身復活,與靈魂重新結合時,將永遠消失。」(保祿六世《天主子民的信經》)
第三點,「我們相信天堂上集合在基督和瑪利亞身邊的眾多靈魂,共形成天上的教會。」
在那里,他們於永福中面對面享見天主,而且以不同的等級層次,與眾天使參與由光榮的基督主持的神性統治,并以他們的手足關懷之情,為我們在世的人代禱,扶助我們的軟弱。」(保祿六世《天主子民的信經》)
第四點,那些安息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但靈魂不是完全純淨的人,他們即使肯定自己將得到永遠的救恩,仍要接受淨煉,好獲得為與天主同享永福的必要聖德。
第五點,教會本著“諸聖相通功”的信德,把亡者的靈魂托咐給天主的仁慈照顧,并為亡者祈禱,尤其是為他們奉獻彌撒聖祭。
第六點,教會效法基督,警惕教友勿忘地獄永遠死亡的悲哀慘痛事實。
第七點,地獄的主要懲罰在於永遠與天主分離﹔只有在天主那里,人才能找到生命與幸福。人本來就是為了生命與幸福而被造,所以他一生都在追求生命與幸福。
第八點,教會為了不愿意看到任何人喪亡,所以這樣祈禱說:「上主啊!請不要讓任何人離開你,要是真的沒有人能靠自己得救,同樣,天主也真「愿意眾人都得救」
(弟前二,4),而對他來說,「一切都是可能的」(瑪十九,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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