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訓導源起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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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些事實說明了教會加深了它對當代社會問題的興趣。我們已經提到過梵蒂崗第二屆大公會議在這方面所發揮的重大影響。
自全球主教會議於1969年成立以來,我們還看到了教會在歷屆主教會議中針對社會問題所發表的多次演說。1971年的主教會議是歷屆主教會議中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一屆。那次會議討論了「世界正義」這個主題,強調了推進正義與宣講福音是不可分割的:「在今日教會執行其宣講福音使命的過程中,必須徹底履行其對人的全面解放所負有的責任。」教宗保祿六世日後更表示同樣的觀點:「在宣講福音與促進人類的進步一發展和解放之間,其實正存在著深刻聯繫」33。l985年的主教會議也同樣十分重要。那次會議是為了紀念梵二大公會議召開二十周年而舉行的。它再次肯定了大公會議所頒布的《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的永久意義,並敦促天主教徒加深肯定教會社會訓導的切要性,一如我們前面所述。
最近,還有一種同樣典型的趨勢就是,聖座各部門紛紛發表社會問題的特別文件。我們特別提及關於解放問題的兩道訓令。它們是聖座信理部34分別於1984年和1986年發表的。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發表的以下幾項文件也很值得注意。那就是1986年發表的《論國際債務》,1987年發表的《論住房間題》,1989年發表的《論種族歧視》。此外,宗座家庭委員會在1983年發表了《家庭權利憲章》,聖座的教育部於1988年發表了《在司鐸的陶成時期研究教會社會訓導指導路線》。
另一方面,除了國務院以外,教廷的其他幾個部門還積極參加關於發展和推進正義事業的大公性和國際性的會議。宗座促進基督徒合一委員會、宗座在俗信友委員會、宗座文化委員會經常開展這頓性質的合作。聖座的代表在這些會議上發表演說,正顯示教會的社會訓導能應用於世界上各種複雜的社會問題。
羅馬教廷近年來的改革把重點放在實現梵二大公議的教會論神學上了,其目的在於使教會更能回應今日世界的精神和社會需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解釋這一意圖時說:「我所致力的是持續努力,向前邁進,使教廷的組織結構和活動符合梵二大公會議的教會論神學,更易於明確實現教廷組織的牧靈宗旨,同時能更滿足教會和社會的各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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