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正式把宗教信仰划分为内在外在的,心理学家奥尔堡〈Allport〉大概是第一人。所谓外在信仰〈Extrinsic〉,简单地说:就是个人的信仰只是「表面」的、做给人看的,应付应付而已的。说得再清楚一点,就是他在「利用」宗教以达到他个人的目的,不管这些目的是什麽。比较下流的目的,是利用宗教去敛财或甚至骗色,像耶稣所责骂的那些法利塞及经师之流,他们利用宗教之名强人捐献或甚至敲诈欺骗!这些人都是宗教之贼,连半个信仰的边都沾不上,但他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最忠实的教徒!台湾也有不少各种私人所设的神坛、土地公庙等,其目的也有不少是为了敛财,甚至还有私下骗色的。这种人只把宗教当作私利的工具,他们都是宗教之公敌,那有半点信仰!
致於为了谋求些「利益」而接受信仰的,雅尔伯也把他们的信仰列入外在信仰之中。因此像为了出国、为了求职、为了求婚或为了使某些人喜欢等理由,而进入宗教组织的,正因为他们的目的都是为达到「私人」的利益,所以都属於外在信仰。但我们应该记住,虽然他们加入某宗教的初衷是自私的,但圣神往往会利用各种方式引人入教,入教後再慢慢把他们感化归正;因此这些人往往後来有不少变成了虔诚的教徒,由外在的信仰渐渐地进入了内在的信仰。天主爱人助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他会利用各种机会让人去接近他、认识他、爱他!
还有一种外在型的宗教信仰,我们可以称之为「无事不登叁宝殿」式的信仰;他们普通可能与宗教无关,或很少关心宗教,但一旦遇到重大事故像疾病、婚丧、出国、升学、就业,或甚至因为六合彩开奖等等,那时他们才会到庙里向菩萨献支香、磕个头、说声菩萨保佑。但一离开庙宇或圣堂大门,往往把菩萨或天主忘得一乾二净,好像菩萨与天主根本不存在一样。
由於这些人往往把宗教当作「偶尔」的事情,有需要的才想起,不需要时就根本「与咱无关」,雅尔伯称他们为信仰的机会主义者,这种人当然也不是真正有信仰的人!
习惯性的宗教信仰,是否也属於这一类型?这要看「习惯性」这几个字作何解释。我们普通说「习惯成自然」,是指我做事情,已不再需要思考及反省,时候一到就像一部机器一样会乖乖地去做;像吃饭、睡觉、上班下班、坐什麽公车,见人说什麽话等等。由於这些都是习惯行为,因此根本不必问为什麽,也不需要作深入的考虑,当然更不会改变方式。
宗教行为是否也能变成这种习惯行为?答案似乎是肯定的,而且有很多信徒所实行的,正是这种惯性的宗教信仰!他们可能从小就受了洗,从有记忆开始就跟着父母一起进教堂,也跟着大人们一起念经。待稍长後,他们也按教会的规则领过圣体、坚振、婚配等圣事,他们自己一旦有了孩子,第一件大事也往往抱到教堂请神父付洗。这一切都很好,外表看来他们都是好教友,甚至还被本堂神父称为模 信徒。他们这样没有错?当然没有错;实际上,普天下的信友,若能都像他们这样守教会的规律行事,天主教可能将更与旺,教友人数也可能会更多。
可是,我还是要问,除了这种形式性地,习惯性地做一个教友外,是否还有其它更好的信仰方式?除了遵守教会所订立的基本规则外,我们是否还能把信仰生活得更圆满?更能把生活与信仰联系在一起;使我们不但在教堂内是一名教友,在教堂外也是一位名符其实的教友,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要看我们如何实现信仰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