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我们必须十分慎重的再次声明:信仰是一种「召唤」而非仅是「理解」。上面已说过,信仰之实践与信仰之理解,并无直接关连,换句话说:彻底的了解信仰,并不一定等於彻底的实践信仰。对基督徒来说,尤其对接受启示的天主教徒来说,信仰毕竟是一种「召唤」,既是召唤,必须有人「叫」我们才行,没有人叫,我们怎能听到;听不到又怎能去相信?英国大主教纽曼曾这样说:「上主要人类积极地承认、接受、并主张信仰他的这件事是真的;但这个『真』,并非出於内在理由,而是因为它是神圣的……」我们相信天主,并非出於信仰的内在理由,而是因为上主是神圣的,他不能骗人,更不能被骗。
信仰出自召唤,只有天主召唤我们时,我们才能进入信仰之窄路。关於这点,古经及新经都一而再地说得很清楚:
-「我是上主,提名召叫了你。」〈依四五3〉
-「雅各伯啊,我所召叫的以色列!」〈四八12〉
-「我呼唤了你们,你们竟予以拒绝」〈箴一24〉
-「我不是来召义人,而是来召罪人。」〈玛九13〉
-「为使天主预简的计划坚定不宜,且为显示这计划并不凭人的行为,而只凭天主的召唤,因此……」〈罗九11〉
-「你们是忠信的,因为你们原是由他所召,为同他的圣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合而为一。」〈格前一9〉
-「天主使一切协助那些爱他的人,就是那些按他的意旨蒙召的人,获得益处;因为他预选的人,也预定他们与自己的儿子的肖像相同……」〈罗八28~30〉
圣经中有关此类所谓「预选」「蒙召」「召唤」等字,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这里我不想讨论「命运注定论」〈Predestination〉,也不想谈圣宠与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因为这些理论都相当抽象,对我们的实际宗教生活,并无多大助益。
我之所以要特别提及召唤,因为宗教信仰的对象,毕竟是一种超自然现象,实践信仰生活,也必须借助超自然的神力。但我们又必须同时接受一个事实,即这种「神力」几乎俯拾皆是,处处都在,只要你愿意,天上的神恩,会源源不断地涌向你心中:「你们求,必要给你们;你们找,就必找着;你们敲,必要给你们开。」〈路十一9~10〉耶稣并告诉我们,天父像一位仁慈的父亲,他正在那里等着我们开口,好满足我们的愿望。他说人间的父亲,当儿子求饼时,绝不会给他一块石头,求鱼时,也不会给他一条蛇,「你们纵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东西给你们的儿女,何况在天之父,有不更将圣神赐与他的人吗?」〈路十一11~13〉
天主待我们虽如慈父,但我们若不接受他的邀请,设法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信徒,他的惩罚也相当严重。他曾以婚宴的比喻警告我们,若我们拒绝他的邀请,高高兴兴地去赴婚宴;或去了竟毫无准备,连婚宴礼服也不穿,他将动怒生气,将把我们「抛弃在外面的黑暗中,在那里有哀号与切齿。因为被召的人多,被选的人少。」〈玛廿二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