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仰 的 宣 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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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教會要理里面有一段專門在講聖經是什麼,內容雖然簡短,卻十分完美,足以提供給一般信友對聖經有個基本概念。
要理說:天主很慈善,他為了把自己啟示給人,採取了遷就於人的方式,用人類的語言向人說話。天主有天主的言語,人有人的言語。天主為了使人了解他,遂采用了相似人類的表達方式,把他的話傳給人類。永生天主的話叫做「聖言」,天主為了使人類了解他的聖言,於是讓他的聖言取了人性,接受了人性的種種弱點,降生成人,與人來往,好叫人類在人而天主的耶穌身上看出天主的真相,了解天主的奧秘。人間講解天主聖言降生成人的書就叫作《聖經》。聖經雖然千言萬言,但是所說的只有一言,就是聖言「耶穌基督」。為此,教會始終崇奉聖經,視聖經為主耶穌的身體。教會從不間斷地從天主聖言、從基督的身體,也就是從聖經里面為信友汲取永生的精神食糧。而教會本身也一樣,它不斷地在聖經里面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營養和力量。說了這一些,無非是要指出聖經唯一的話,唯一的中心內容,就是基督。
聖經是誰寫的呢?誰是聖經的作者呢?聖經的作者是天主。天主選擇了一些人,藉著他們在人性方面的知識和能力,把自己所要傳達給世人的思想事物書寫出來。所以,寫聖經的人事實上只是天主的工具,是天主透過他們寫聖經。
聖經是天主藉人的手寫成的書,它對教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基督所創立的教會絕不是「書的宗教」,而是天主聖言的宗教,這個聖言并不是一句寫在紙上,不會講話,沒有生命的話語,而是降生為人,活生生的聖言。
為了不使聖經成為死的文字,我們需要永生天主的聖言「耶穌基督」,藉著聖神,開放信友的心智,使他們明白聖經的話。
聖經是天主藉人的手,用人的語言,啟示給人的話。對聖經我們都需要有正確的解釋,然後才能有正確的認識。於是,首先我們必須了解那些受天主聖神引導,把天主的啟示筆寫成書的人間作者,他們真正要表達的是什麼?以及天主藉著他們的文筆所要顯示的是什麼旨意?
為能了解書寫聖經的人的下筆心意,首先必須認識他們所生活的時代環境、文化背景,使用的文學類型,以及當時對事情的認識、表達和敘述方式。梵二大公會議的啟示憲章第十二節說:「歷史、預言、詩歌或其他類型陳述及表達真理的方式不同。」
話雖然這麼說,事情也應該這麼做,但是我們不能忘記聖經是受到聖神的啟示而寫成的,所以要想正確了解聖經,要想正確解釋聖經,除了要注意到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客觀的因素之外,更不能忽視一個最原始、最基本的要素,就是求助於聖神。
梵二大公會議的《啟示》憲章指出三個合乎聖神所要求和所啟示的解釋聖經的准則:第一個,要非常注意整部聖經的內容和它的整體性,聖經雖然由很多不同的書結合而成的,但是它只有一部,因為天主經由這些書所啟示的計畫只有一個,這唯一的計畫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
第二個,要根據教會活的聖傳來讀聖經。很多教父們有句老話說:「聖經在筆寫成書之前,已經先寫在教會的心中了。」
第三個,注意「信德的類比」。所謂信德的類比,是指一切信仰的真理之間,以及這些真理在天主啟示的整體計畫內,是彼此協調、連貫一致的。聖經是書寫成文字的天主所啟示的計畫。寫成書的聖經能有兩大意義﹔一個是文字方面的意義,一個是精神上的意義。精神上的意義又具有三重意義,就是比喻、道德教訓和奧秘超性這三重意義。
中古世紀有一首兩行詩在說明聖經的這四種意義,詩這麼說:「文字講事實,比喻說信仰,道德指行為,奧秘展前程。」
方才我們說聖經是由許多不同的書組合而成的。到底有多少書呢?根據聖傳的指示,列入聖經的書,也就是通稱的「正經」,計有舊約聖經所包括的四十六冊書和新約聖經的廿七冊書。
舊約聖經是整部聖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為舊約是為新約的來臨作鋪路工作。新約時代的來到并不是取代了舊約,而是完成舊約所預言的一切。再說,不論是天主聖父或天主聖子,他們都沒有把舊約廢除掉,反過來說,他們使舊約不完美,不具有永恆的部分變成十全十美。方才說舊約為新約路,就是這個意思:舊約所從事的是教育的作用,是天主在教育他的子民迎接新約時期的來到。新約給人類所帶來的救恩奧跡原是隱藏在舊約聖經里面的。基於這個理由,我們不能因為生活在新約時代,
就排拒舊約的價值和訓導,因為新約并沒有使舊約過了時候。
至於新約聖經,天主聖言藉著它來顯示自己的力量。在新約聖經里面,天主把他的真理完全啟示了出來,新約的中心就是降生成人的天主聖子耶穌基督,以及他的言行、教訓、苦難、光榮,和在聖神的行動下所誕生的初期教會的生活。
至於新約聖經中的四部福音,則是新舊約整部聖經的靈魂,因為四部福音的見証都是關於我們的救主,降生成人的聖言的生命和教導。
說到這里,我們可以歸納出這樣的話說:基督信徒要根據死而復活的基督的身教和言教來讀舊約聖經,也要按照舊約聖經的指點和啟示來讀新約聖經。教會有句古老的俗話說:「新約在舊約中誕生,舊約在新約中揭曉。」
新舊約聖經有如此的重要性,所以教會堅持教友熟讀聖經,多認識聖經。聖熱羅尼莫說:「不認識聖經,就不認識基督。」
現在我們把《普世教會要理》對聖經所下的八點定義介紹給各位:第一點:整部聖經事實上只是一本書而已,這一本書就是「基督」,因為聖經所談的無非是基督,而且都在基督身上實現、完成。
第二點:聖經蘊藏天主的聖言,因為它是受默感的,故確實是天主的聖言。
第三點:天主是聖經的作者,因為是他默感了一些人間作者。他在他們內、並藉他們而工作。這樣就使我們確實肯定,他們所寫的絕無錯誤地教導得救的真理 。
第四點:解釋受默感的聖經,首先必須留意,天王透過神聖的作者,有意啟示我們有關救恩的事。“凡由聖神所作的事,除非在聖神的推動下,將不能完全明瞭 ”。
第五點:教會接受舊約四十六卷書及新約二十七卷書,並尊之為受默感的書。
第六點:由於四部福音以基督為核心,故佔聖經的中心地位。
第七點:新約和舊約的一體性源於天計晝及其啟示的一體性:舊約準備新約,新約則完成舊約;兩者相得益彰,兩者都是真正的天主聖言。
第八點:教會一直尊重聖經,如同尊重主的身體一樣;整個基督徒生活在這兩件事上找到了滋養和規則。“你的語言是我步履前的明燈,是我路途上的光明”(詠 119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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