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基督信徒的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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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聖體使我們與基督親密契合,遠離罪惡,并凝結為教會。這是《天主教教理》所指出的聖體聖事的三大效果。此外、聖體聖事還有促進貧富共濟以及所有基督信徒彼此共融的作用。
貧富共濟
基督信徒很早便有在主日上聚會,共同舉行彌撒聖祭的習慣。在教會初期,在有些地方信友在舉行彌撒聖祭的同時,又舉行一種被稱做「愛」的宴會。這種宴會的舉行,很可能起源于外教人在祭祀後同自己的親朋一同進餐的風俗。聖保祿宗徒不很贊成這樣的行為。他在寫給格林多信友的書信中,說了這一段話︰
「你們聚集在一處,并不是為吃主的晚餐,因為你們吃的時候,各自先吃自己的晚餐,甚至有的飢餓,有的卻醉飽。難道你們沒有家可以吃喝嗎?或是你們想輕視天主的教會,叫那些沒有的人羞慚嗎?我可以說什麼?要我稱贊你們嗎?在這事上,我決不稱贊。」
後來教父們,譬如金口聖若望,詮釋這段聖經,便強調了領聖體和救濟貧窮人的關系。《天主教教理》也是這樣談到聖體聖事促使我們關心窮人的道理。
1397 領聖體要求我們為貧窮的人效勞。耶穌的身體是為我們而犧牲的﹔他的血是為我們和眾人而傾流的。領聖體是領受耶穌的聖體聖血,要獲得其效果,我們必須要在貧窮人的身上認出他來,因為他曾稱貧窮的人為他的「最小弟兄」。
金口聖若望說的好︰「你嘗到了主的血,卻認不出你的弟兄來!你的弟兄同你一樣有資格在祭台上領受基督的聖體聖血,而你卻不屑讓他分享你的食物。你豈不是給這座祭台帶來了羞恥嗎?天主寬恕了你的罪,許你來參與這個聖餐,而你竟并不因此變得更加憐憫些!
基督信徒的彼此共融
耶穌在最後晚餐中,建立聖體聖事時曾特別為他的信徒的合一而祈禱。聖若望福音記載耶穌那時的祈禱,說︰
「我不但為他們祈求,而且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而信從我的人祈求,愿眾人都合而為一!父啊,愿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同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
《天主教教理》援引聖奧斯定這段經文的注釋,來闡發聖體聖事與所有基督信徒的合一的密切關系,說︰
1398 面對著這崇高的聖體聖事,聖奧斯定情不自禁地贊嘆說︰「啊,慈悲的聖事!啊,合一的象徵!啊,愛德的聯系!」。我們愈痛惜教會的分裂阻礙信友在同一祭台上領受基督的聖體聖血,也愈迫切地祈求基督使我們見到,有朝一日所有信仰他的人都同歸一棧,共屬一牧!
「教會的分裂阻礙信友在同一的祭台上領受基督的聖體聖血」這句話,有進一步解釋的必要。梵二大公會議的《大公主義法令》將東西方教會的分裂,與以後西方教會的再次分裂,視作兩種不同的情形。在前者的情形下,東正教維持了聖秩聖事和聖體敬禮。大公會議認為,與東正教在聖體聖事上共融,「在適當的情形下,并經教會當局核准,不但可行,而且應該加以鼓勵。」至於由十六世紀初葉宗教改革運動中所產生的不同教會團體,因為有的沒有聖秩聖事,有的沒有對聖體聖事的完整信仰,大公會議以為對它們祗能做到對話的地步,目前還不能在聖體聖事上共融。
《天主教教理》與大公會議的訓導完全一致。
1399 東正教雖然不與天主教完全共融,卻能熱忱地舉行聖體禮儀。正如梵二大公會議所說的,「這些教會雖然與我們分離,卻仍保有真正的聖事,尤其是因為繼承宗徒,而保有聖秩與聖體聖事。因為它們和我們仍舊有密切聯系。」
1400 由十六世紀初葉宗教改革產生的不同教會團體,則與我們天主教脫節。因為它們沒有聖秩聖事,因而沒有完整地保存聖體聖事的本質。為此,梵二大公會議不許我們與那些教會團體在聖體聖事上共融。但是大公會議承認這些教會團體「在聖餐中紀念主的死亡與復活時,他們相信共融於基督的生命,并期待基督的光榮來臨。」
最後,《天主教教理》觸及一個紀律上的問題:天主教的神職人員可以給非天主教成員的基督信徒施行聖體、告解和終傅聖事嗎?
《天主教教理》依據天主教法典第844條的規定,對這問題作出有條件的積極回答。
1401 如果在極其迫切的情形下,照本地主教的審斷,可准許教區內的神職人員給那些未能與我們天主教完全共融的基督信徒施行聖體、告解和傳油聖事。但事先當由他們自愿要求領受這些聖事﹔他們也當對天主教的這些聖事表示信仰,并且有適合領受這些聖事的必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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