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基督信徒的慶典
|
在天主教會中有主教、司鐸和執事三等品級。司鐸俗稱神父﹔執事俗稱六品。嚴格而論,主教和司鐸才是真正的司祭﹔執事不過協助司祭,為司祭服務。但是,執事也像主教和司鐸一樣,必須領受聖秩聖事。我們已在上次的「基督信徒的慶典」節目里,介紹了主教授予聖秩。在今天這個節目里,要介紹司鐸和執事授予聖秩。
《天主教教理》用了七節介紹司鐸授予聖秩。七節的文字幾乎都引自梵二大公會議的文獻,內容涉及以下幾點︰一、司鐸職務來自基督
﹔二、司鐸分受基督司祭職,是基督的代表﹔三、司鐸與主教一樣是新約中的真正的司祭﹔四、司鐸的使命在原則上也是普世性的﹔五、司鐸的職務特別在宣傳福音、施行聖事﹔六、司鐸與主教的團結共融﹔七、司鐸間的相親相愛。
司鐸職務來自基督
1562「由聖父所祝聖并派遣來世的基督,通過他的宗徒,也使宗徒的繼承人,就是所謂的主教,參與他自己的地位和使命。主教又把他們的職務合法地傳授給教會的各級屬員。」「而主教的職務,按照從屬的等級,交給了司鐸︰為使擔任司鐸的聖秩者,成為主教聖秩的合作者,去執行基督所托付的使徒任務。」
司鐸分受基督的司祭職,是基督的代表。
1563 司鐸的職務原是與主教的聖秩相連接的,因而分享基督親身建設、聖化、治理其奧體的職權。所以司鐸的司祭職,當然要先受過基督徒入門的聖事,但如今因一件特殊神印所標示,并且肖似基督司祭,好能以基督元首的身分行事。司鐸和主教一樣,同是新約時代的真正的司祭。
1564 司鐸雖未達到司祭職的最高峰,在執行教務時,又從屬於主教,可是他們與主教在司祭尊位上相連在一起,又因聖秩聖事之故,依照最高司祭基督的肖像,被祝聖為新約的真司祭。
司鐸的使命在原則上是普世性的,他的職務特別施行在宣傳福音和舉行聖事。
1565 因聖秩聖事的功效,司鐸分擔基督托付給宗徒各方面的任務。「司鐸在領受聖秩時所得的神恩,不只准備他們去實行一種限定的狹小使命,而是廣大普遍的救人使命,「直達地極」,在他們內心應准備到任何地方去宣布福音。」
司鐸的神聖職務特別表現在舉行聖體聖事。
1566「司鐸的神聖職務特別表現在舉行聖體大禮或聖體聖筵時。他們代表基督,宣布他的奧跡,把信友的祈禱和他們元首的祭獻聯合起來﹔在彌撒中,司鐸使新約的唯一聖祭,也就是基督一勞永逸把自己無玷的祭品獻於天父的聖祭再度呈現,而且他們直到主的再臨只采行這唯一的祭獻。」就從這唯一的聖祭內,汲取其司鐸職的力量。
接著《天主教教理》便談到司鐸與主教的共融合一,以及司鐸之間的相親相愛。
1567 司鐸是主教品級賢能的合作者,也是協助主教為天主子民服務的工具,雖然職位不同,可是他們和自己的主教組成一個司祭團。在每一個地方的教友集會中,司鐸可以說是主教的代表,他們和主教以信任大量的精神亙相團結,按個人的身分承當主教一部份任務與煩勞,并日夜操心執行。司鐸只能在與主教直屬和共融中執行他們的任務。在晉升聖秩的時候,他們許了服從,而主教則以請安的親吻來結束聖秩禮儀,那表示主教視他們為合作者,為自己的兒子、兄弟與朋友。當然司鐸要敬愛主教,服從主教。
1568 所有司鐸,因授職禮而側身於司鐸聖秩,彼此以聖事性的手足之情,密切團結在一起﹔尤其是加入一個教區,在本主教領導之下而服務的司鐸,共同形成一個司鐸團。司鐸團的團結,在禮儀進行中的表現是︰在晉升新司鐸時,所有在場司鐸,也隨著主教,一一向新司鐸行覆手禮。
執事的職務
執事的職務雖然可以回溯到宗徒時代,而且在東方禮的教會中一直流傳至今。在我們所熟悉的拉丁禮教會中,則是在梵二大公會議以後,才重新提倡起來的。《天主教教理》闡明執事的職務,然後也談到這個職務在拉丁教會中的重新出現,它這樣說︰
1569 在教會聖統的下一級有執事,他們所領的覆手禮, 「不是為作司祭,而是為服務」。在祝聖他們為執事的禮儀中,只有主教給他們覆手,這表示他們在履行服務的本分時,與主教維持著特別的關系。
1570 執事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分受基督的使命和聖寵。聖秩聖事給他們蓋上一個不可泯滅的神印,使他們肖似基督,像基督似地做執事,就是做所有人的僕人。除了做別的事情以外,執事的主要本分是襄助主教和司鐸舉行禮儀,特別是舉行彌撒聖祭中襄禮,分送聖體,降福婚姻,宣講聖經,講道理,主持喪葬禮儀,并從事仁愛工作。自梵二大公會議以後,拉丁禮的教會也「使執事職 務恢復起來,成為教會聖統內的一個本有而固定的階級。」已婚的信友也可領受固定的執事聖秩。正如梵二大公會議《教會傳教工作法令》上所說的,這是一項十分有益的措施。教會傳教工作法令說︰「這些正式履行執事職務的人,或者以傳道員的身分宣講天主的信道,或者以本堂司鐸及主教的名義領導偏僻地區的教友團體,或者執行社會慈善工作,很可以讓他們藉從宗徒傳下來的覆手禮得到堅固,并與祭台密切的聯系起來,以便靠著執事聖事的聖寵更有效地履行他們的職務。」
內容要點
1595 司鐸在司祭職的本質上與主教聯結一起,同時又在牧養任務上,依從他們。他們奉召成為主教的賢能合作者。他們圍繞自己的主教,團結一起組成一個「司鐸團」。這司鐸團和主教一起承擔個別教會的責任。他們由主教指派負責一個堂區團體或某項指定的教會工作。
1596 執事是有聖秩的聖職人員,專責執行教會的服務﹔他們沒有接受公務司祭職,但授予聖秩禮賦予他們重要任務,在聖言上,在禮儀上,在牧養管理上,和愛德工作上,執行他們主教按牧權所指派的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