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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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教宗良十三世覺察到,若要使人不可或缺的靈性與現世的活動,獲得保證,使其能正常發展,則需要有一套健全的國家理論(89)。職是之故,他在[新事]通諭中,有一段提出按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來組織社會,這在當時,可謂為教會的教導創下一項新猷(90)。這項三權分立的秩序,反映著對人的社會性,有一種踏實的觀點,即是需要一個能保護眾人自由約法制。為達此目的,較佳的途徑是每項權力,都由其他權力和職責來加以制衡,使各自在適當的範圍內運作。這是[法治]的原則,其中最高的權威是法律,而非任何個人為所欲為的意志。
這項觀念在近代遭受極權主義的反對。馬列形式的極權主義認為有些人,由於其對社會發展之規律有較深的認知,或是由於其屬於某一特殊階級,甚或由於其與集體意識有較深的淵源關係,得以免除錯誤,因而能一手獨攬絕對的權力,供其使用。此外必須一提的是:極權主義乃出於對客觀真理之否認。人本是由於順服超越的真理,而獲得完全的自我認同,如今這項真理一經否認而蕩然無存,便不再有確實可靠的原則,來保障人和人之間正當合理的關係。如此一來,一個階級、群體、甚或國家的自我利益,終於難免成為彼此互相敵對的肇因。人若不承認超越的真理,權力即取而代之。於是,每個人便會傾向於無所不用其極,為使其自身的旨趣或意見能以得逞,完全忽略別人的權利。如此一來,人受尊重之範圍,也僅及於他能被利用來滿足他人私利之處。所以現代極權主義,其根源在於否定人身上所具有的超越性尊嚴。原來,人是無形天主的有形肖像,以其本性而言,乃是權利的主體。沒有任何人,不論其為個人、群體、國家或政府,可以侵犯這些權利。甚至社會中的多數也不得藉反對少數、或藉孤立、壓迫、剝削或試圖消滅之,來侵犯這些權利(91)。
45 極權主義文化及其實踐,也不免排斥教會。一個宣稱能把歷史導向完美境地,而又把自己高抬到一切價值之上的政府與政黨,無法容忍人們在掌權者的意志之外,還去肯定一項所謂善與惡的客觀標準。其中的道理甚為簡單:這樣的標準可能被用來審斷他們的行為。這也說明了為什麼極權主義會企圖摧毀教會,或者起碼使教會屈居順服的地位,使她淪為統治者意識形態機器中的一項工具(92)。
再者,極權政府傾向於把國家、社會、家庭、宗教團體以及個人本身,一併吸收而納入其本身。人該聽天主的命,勝於聽人的命(參宗五:29)。教會在捍衛她自己本身的自由時,也在捍衛那些各有其自主和主權領域的個人、家庭、各種社會組織和國家。
46 民主政體,由於能夠確保公民參與政治選擇,向被治理者保證有選舉治理者,並使之負責的可能性,且於合宜的時機以和平的方法予以更換,因而獲得教會好評(93)。準此,教會不能讚許那些狹窄統治集團的存在,它們篡奪國家大權以遂其私利,或藉以貫徹其意識形態。
真正的民主,惟有在法制的國家,並以正確的人的觀念為其基礎,才有可能。這要求具備一些必要的條件,使得個人和社會的[主體性]皆能有所進展。就個人而言,其進展是藉著教育和培育真實無偽的理想。就社會[主體性]而言,乃是藉共同分擔的責任,以及創設一些參與性的結構。
現時存在著一種傾向:人們宣稱不可知論與懷疑的相對主義,以為這種哲學與基本態度,與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形式相對應。他們認為:從民主的觀點而言,那些深信自己瞭解真理、並堅持真理的人是不可靠的,因為這些人不接受真理乃是取決於多數人的決定,也不接受真埋隨著不同的政治風向,會有所變異。在這方面,我們必須留意,倘若缺乏一項終極真理來指引政治活動,那麼思想和信念便容易受到權勢的操縱。歷史昭示吾人:沒有價值觀的民主,易於流為極權主義,或是公然為之,或是稍加偽裝而已。
有些人,頂著科學或宗教意識形態之名,號稱有權將自己認為是真與善的觀念,強行加諸於他人身上。在這類人當中所存在的危險:狂熱主義和基要主義,教會也沒有閉眼不顧。基督徒的真理不是這樣的。它不是一種意識形態,因而基督徒的信仰不至於預存假設,把不斷變化的社會政治現實,鎖定在僵硬的格式裡。反之,此一信仰承認人的生命是在歷史中,歷經多元而有欠完美的情況,而得以實現的。再者,教會經常不斷地重複肯定人的超越性尊嚴;教會所用的方法,始終是尊重人的自由的(94)。
然則自由只有在人接納真理時,才能完全發展。在一個沒有真理的世界裡,自由喪失其基礎,而人也跟著暴露於或明或暗的操縱利用,與情慾暴力中。基督徒按其蒙召去傳福音的本質,擁護自由,並為其服務,經常把他所認識的真理,介紹給別人(參若八:31-32)。他固然囑目於生活經驗裡,以及個人或國家文化中,所遇見的片斷真理,然而在與別人交談時,他總不放過機會,去表達由信仰和正確運用理智而得來的瞭解(95)。
47 共產極權主義衰微,以及其他極權、和以[國家安全]為名的許多國家,一一倒台之後,今日我們已可見到,民主的理想,在不無反對的跡象下,取得了優勢的地位。同時對於人權熱烈的注意與關懷,也歷歷在目。然而,正因如此,人們在改革其系統的過程中,必須明顯地承認上述那些權利,這樣才能給民主打下真正而穩固的根基(96)。論及其中最為重要的一些權利,必得一提的是生命的權利,以及構成這項完整權利的部分,其中包括:嬰兒在母胎內,從受孕之始,即享有的發育之權;生活於團結的家庭、以及有利於孩童人格成長的倫理環境之權;在尋求和認識真理的過程中,發展個人的才智與自由之權;參與善用大地物質資源的工作之權,並賴此工作維持個人與家庭生計之權;以及自由建立家庭、並以負責任的態度,善用天賦的男女性別,共養兒育女的權利。就某種意義而言,此等權利之根源乃是宗教自由,且可統攝於宗教自由之中。此處所謂宗教自由,是指人有權生活於其信仰的真理內,並有權按人之為人的超越性尊嚴,去生活(97)。
事實上,有些國家,即使其政府的形式是民主的,上述這些權利也非始終獲得完全約尊重。此處我們所指的,不僅是墮胎的醜聞,而且也涉及民主體制本身,其所遭遇的危機的面面觀。總的來說,民主社會有時似乎失去了造福公益的決策能力。有時對社會上一些訴求的審核,其所根據的準則,並非公義和道德,而是這些訴求推動者所擁有的選票和財力。日久天長,這類不上軌道的政治行為,造成人們失去信心、政治冷感。跟著,一般大眾由於感到信心被人濫用,幻想破滅,其政治參與和公民精神,遂每況愈下。結果使得有關方面,越來越難於把某些特殊的利益,置於一個井然有序的公益框架內,予以衡量考慮。所謂公益,並非所有特殊利益的總和,而是基於一項均衡的價值體系,去給各個特殊利益加以評價,並將其整合為一體。歸根結底,這樣的做法不免要求對人的尊嚴與權利,要有一項正確的認識(98)。
教會尊重民主秩序的合法自主性,並不自以為應該對不同的機構或憲政方案,表達其偏向。對於政治秩序而言,其確切的貢獻,在於她對人性尊嚴的見解,這項尊嚴,在降生成人的聖言身上,表露無遺(99)。
48 上述一般性的觀察,也適用於國家在經濟領域中,所扮演的角色。經濟活動,尤其是一項市場經濟活動,無法在制度、司法、和政治的真空狀態中運行。反之,它假定了一些條件:對於個人自由和私有財產的確實保障,穩定的幣制以及有效率的公共服務。所以,國家的首要任務,仍在於給這些安全條件提供保證,使得那些從事工作和生產的人,能享受其勞動的成果,並因此而感受到鼓勵,願意誠實而有效地去工作。至於社會秩序不妥,加以公務人員貪污腐化,以及通過不妥財源致富、從事非法與純粹投機活動以成暴發戶,兩者風氣日益熾盛,這便形成了發展和經濟秩序的主要障礙之一。
國家的另一任務,在於監視和督導經濟方面,人權的行使狀況。不過,這方面首要的責任,不屬於國家,而屬於組成社會的個人,以及各種社團和協會。若是要求國家以直接的方式,去保障所有的國民皆有工作權,那麼便要把全面經濟生活,置諸其手而加以控制,並且也要給個人自動自發的活動,加上限制。不過,這並不意味,國家在保障工作權方面,就沒有資格過問了,一如那些反對在經濟領域中,有任何規章的人所主張的一般。反之,國家有責任去維護、支持商業活動,而其所用的方法便是:創造條件,使能保障就業機會;以及刺激那些尚付之闕如的活動,並在其面臨危機時,給予扶持。
再者,如發生特殊壟斷情況,以致於造成發展受阻或遲延,這時國家便有權從事干預。除了督導發展和使之和諧進展兩項任務之外,在特殊的情況下,就是當一個社會部門或商業體系呈現疲弱的狀態、或在剛起步往前的階段,而無法勝任當前的工作,這時國家也能行使取代的功能。由於事關公益,理由迫切,這種補助性的干預,有其必要。不過,應儘早收場,以免社會或商業體系永遠失去其一部分功能,同時也避免國家過份擴張其干預的領域,而有害於經濟和公民的自由。
近年來,這種干預的範圍大為擴張,以至於造成一種所謂[福利國家]的新型國體。.在某些國家,其成因在於當政者想針對不合人性的貧窮與匱乏,進行補救,使能更妥善地去應付眾多的需求。不過,尤其是最近幾年來所出現的過份與濫用的情況,會給福利國家,招來相當嚴苛的指責,被譏之為[社會援助國家]。此等國家內的缺陷和毛病,乃是由於對國家本有的任務,缺乏一種適切的瞭解所致。此處,人們應再對[輔助原則],表示尊重:上級團體不應干涉下級團體的內在生活,使其功能遭受剝奪;反之,應始終把公益置於眼前,於需要時給予支持,並協助下級團體,便其活動配合社會其他門類的活動(100)。
由於訴諸直接的干預,而剝奪了社會所要負的責任,社會援助國家導致人性動力的流失,而公共機構卻增加得離譜。官僚式的思想方式,充斥這些機構,惶論為民服務的胸懷,附帶而來的,則是大量增加的開銷。事實上,人們的需要,看來只有那些最接近他們,而又能充作其[鄰人]的人,才最瞭解,並且最能予以滿足。再者,我們還該補充一下:有些需求,並非單純的物質方面的回應所能滿足,而要能洞悉人性更深層的需要,才能予以應對。想想難民、移民、老人、病患,以及一切需要援助的人,譬如濫用藥品毒物者,念及他們所處的境地,我們不難明白:除了供應必要的照料之外,只有那些能抱著真正手足之情,去扶持他人的人,才能有效地去幫助所有這些需要幫助的人。
49 教會忠於由她的創始者基督所領受的使命,始終處身於有需要的人當中,並採取積極的行動。給他們提供物質方面的援助時,不僅不會令他們感到羞辱,或使他們僅僅成為接受幫助的對象,反而藉著提高其人性的尊嚴,而使他們脫離危險的境地。在此我們必須指出:教會從來沒有停止過積極實踐愛德的事工:事實上,在多方面都有令人滿意的長進。對此我們衷心感謝上主。在這方面,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義務工作。這是教會所喜愛和提倡的事工,並敦促每一個人與之合作,支持並鼓勵其所從事的各種事業。
為能克服今天所盛行的個人主義心態,需要大家對團結和慈善事業,從事具體的獻身行動。並由家庭首先做起,夫妻兩人彼此扶持,老幼不同代的人互相照顧。在此意義之下,家庭也可被稱為是工作和團結的團體。不過,卻有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即當一個家庭決志要全然按其召喚去生活時,卻發現國家沒有給與必要的支持,而且也缺乏足夠的資源。因此,當務之急在於:不僅要提倡家庭政策,而且,也要提倡那些以家庭為其主要對象之社會政策。這些政策要能幫助家庭,給它提供充足的資源,以及維持家計的有效方法,使其能扶養兒童,照顧長者,如此上了年紀的人,方不致於與家庭有所隔閡,而且也能加強不同代別之間的關係(101)。
家庭以外,尚有其他中間團體,發揮著基層的功能,給特殊的團結網絡,賦以生機。此等團體發展成為由人組成的真正團體,社會的結構因而得以強化,使社會,避免流於我們今日不幸常見的,既無姓名,而又缺乏人情味的群眾。人本生活於不同層次的相互關係中,社會也因而變得更有[人情味]。可是今天的人,置身於國家和市場兩極之間,常常喘不過氣來。有時看來,他只像是以一個物品生產者及消費者的身份而存在,或像是國家行政作業的一個對象而已。人們忘了一件事實:社會中的生命,不以市場,也不以國家為其最終目的,此因生命本身有其獨特的價值,國家與市場都必需為其服務。無論怎樣,人始終是一個追求真理,並奮力按此真理而生活的存在,他藉著與以往及未來世代的對話,來加深自己對真理的瞭解(102)。
50 如此公開地追尋真理,代代更新,一國的文化,逐漸取得其個性。的確,代代相傳的價值遺產,總是受到年青一代的挑戰。所謂挑戰,不必一定意味先天地予以毀滅或否定,而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生命中,去考驗這些價值,並通過這項存在性的驗證,使其變得更真實、更中肯、更親切。而在過程中,能將傳統內確實有效的因素,與虛假、錯誤的部分,或是與那些過時、而又早該淘汰的形式,分辨出來。
在此背景之下,我們可以適時地記起:福音的傳播,在各種不同的國家裡,也扮演一項角色,即是在文化邁向真理的進展中,給予支持;並且協助文化獲得淨化並充實其內涵(103)。然而,當一個文化變得內向而企圖利用以下的手段,來把過時的生活方式,永恆地延續下去時,終將淪於貧瘠不育而趨向腐朽-這個手段就是:排除對於有關人的真理的辯論和意見交流。
51 人類所有的活動,莫非在文化內進行,且與文化交感、互動。為能適當地形成一種文化,全人的參與是必要的。在其中,人發揮其創造力、才智以及運用他對世界和人的知識。猶有進者,他也在其中展示自我控制、犧牲個人、與他人團結的能力,以及隨時隨地準備好去促進公益的精神。準此,居先而首要的工程,乃是在人心內完成的。人投入參與建造其未來的方式,端賴他對自己和其前程的瞭解。教會對真實文化所作出的獨特而具決定性之貢獻,即在於此一層面。教會提倡人類行為中,有益於真正和平文化的各面,這種作法與某些模式背道而馳。在這類模式中,個人消失在群眾裡,他的自由和積極進取心,為人所忽略,而他的偉大,則在戰爭和衝突的技倆中,才能顯示出來。教會以宣講兩項真理,來為人類社會提供服務。其一、是關於世界之創造的真理:天主將世界交在人手中,讓人能夠藉著工作,使之收益良多,並變得更為美好。其二、關於救贖的真理:天主子藉此拯救人類,並把所有的人團結起來,使他們彼此負責。聖經繼續不斷地告訴我們,要我們積極地投入,為鄰人著想,同時要求我們分擔對全人類的責任。
這項責任並不限於自己的家庭、國家或政府,而是逐步推而廣之,及於全人類,因為沒有人可以把自已當成是自外於人類大家庭的存在,或漠視此家庭中另一份子的命運。沒有人能說,他對其兄弟姐妹的福利,毫無責任(參創四:9;路十:29-37;瑪廿五:31-46)。今日的時代,由於傳訊方法日新月異,把人們相處的距離,大為縮小,因而在別人有需要之時,予以相當的注意和迫切的關懷,也比昔日較為容易,這點在戰爭之外,尋求解決國際衝突的途徑方面,顯得格外重要。時下,連中、小型的國家也能獲得威力極其可怖的毀滅性武器。我們不難看出,由於這點,加上全世界人類日形緊密的關連,兩者使得要限制衝突的後果,成了一件非常困難,或實際上辦不到的事。
52 教宗本篤十五世及其繼承者,清楚明瞭這項危險(104)。我自己也在最近波斯灣戰爭慘劇中,再次高聲疾呼:[永不再有戰爭!]是的,永不再有戰爭。戰爭摧殘了無辜者的性命,教唆人如何去殺害別人,使參與殺戮者的生命,遭受劇變,戰後,留下一大堆仇恨和憤怨,如此使得人們更難於為引起戰端的問題,找出一項公正的解決之道。昔日一國之內,彼此復仇,冤冤相報的制度,今日已為法治所取代,同樣,在國際團體中,也急需類似如此地向前邁進一步。再者,我們必須切記,戰爭的根源,通常在於真實而嚴重的不滿:遭受不公道的待遇,合法的心願遭遇挫折,窮困,瀕臨絕境的大批群眾受人剝削、卻又看不出有什麼和平的方法,可供其改善命運等等。
為此之故,和平的代名詞是發展(105)。正如避免戰爭是集體的責任,同樣,促進發展亦然。再者,一如在個別的社會內,去組織一項健全而穩固的經濟,來導引市場的功能,使之以公共福利為其歸向,這樣做是正確而又可能的,同樣,在國際的層面上,何嘗不須有類似的干預。若要能如此,人們必須十分努力,以加強彼此的認識和瞭解,並增進良心的敏感度。這是我們所冀望的文化。這樣的文化能助長人們對窮人的人性潛能,所懷有的信心,並因而助長人們對他們在其他方面的能力,所有的信心:其一是經由工作,而改善他們自己的處境之能力;其二是對經濟的繁榮,作出正面貢獻的能力。可是要完成此事,應為窮者-勿論其為個人或國家提供實際可行的機會。要造成這樣的條件,需由整個世界的人,協同一致,努力共謀發展。其間涉及較為先進的經濟體,所應作的努力:犧牲其所享有的收入水平和由權力而來的地位(106)
上述種種,可能也意味人們既有的生活方式,需作重大的改變,以期限制環境和人力資源的浪費,從而使世上每一個人和所有的民族,都能分得足夠資源。此外,應當充分的利用物質和精神方面的新資源。原來這些新資源是處於今日國際團體邊緣的民族,他們的文化和工作的結晶。這樣,才能使國際大家庭,在整體人性力面,更為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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