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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救主」通諭 

  三 、 被救贖的人和他的現代世界的情況
   13 基督與每一個人結合

   14 教會的一切道路都指向人
   15 現代人所害怕的
   16 是進步還是威脅?
   17 人權:「文字」還是「精神」

三 、被救贖的人和他的現代世界的情況
13. 基督與每一個人結合

當我們藉人類快速和不斷增加的經驗,深入耶穌基督的奧蹟中時,我們更清楚了解,在教會今日應該遵循的一切途徑的基礎上,根據保祿六世的智慧(註八六),只有一條路:就是經歷許多世紀的考驗依舊屹立不動的,也是未來的道路。主基督曾特別指出這一條路,就是當祂,如大公會議所說:「因天主子降生成人,在某種程度內,同人人結合在一起」(註八七)。於是教會看到她主要的任務,是使這種結合能實現並不斷更新,教會願意對這唯一的目標服務:使每一個人能找到基督,使基督能與每一個人同走生命的道路,以在降生和救贖奧蹟中所包含的有關人和世界的真理的力量,以及從此真理所發射出的愛的力量,面對不斷成長的歷史過程,尤其在現代許多不同體糸,世界的意識形態和政權的發展中,耶穌基督是以新的方式臨在,雖然外表看來沒有祂,而且教會有限的臨在並有限地做她制度性的活動,耶穌基督以真理和愛的力量臨在,這些力量以獨一無二和一勞永逸的圓滿在基督內表達出來,雖然祂在世的生命短暫,而祂公開的活動更短。

耶穌基督是教會的主要道路。祂自己是我們「去父家」(註八八)的道路,也是到每一個人去的道路。在這條從基督到人的道路上,在這條基督與每一個人結合的道路上,任何人不能阻擋教會。這是人的現世福利和永生福利所要求的。因為基督和構成教會生命本身的奧蹟,教會不能無動於使人得真正福利的一切,也不能對有損於善的事不予關切。在梵二文獻中有多處,曾表達教會非常關懷在各方面「更符合人性尊嚴的世界」(註八九)的生命,而使此生命「更適合人性」(註九○)這是基督自己、所有人的善牧的關心。以這種關心的名義,一如大公會議牧職憲章中所說,「教會決不能與政府混為一談,亦不與任何政治體系糾纏一起。她是人類超越性的標記及監護者」(註九一)。

因此,此處所討論的是人的是全部真理和人的重要性。我們並不研究「抽象的」人,而是真實的,「具體的」,「歷史性的」人。我們是討論「每一個」人,因為每一個人都包括在救贖的奧蹟中,並且基督藉著此奧蹟永遠與每一個人結合在一起。每一個人經由在他母親胎中的懷孕並自他母親而誕生來到世界,而托付給教會的,正是救贖的奧蹟。她的關心是對整個的人,並以特殊的方法注意他。教會照顧的客體是一個舉世無雙的實體的人,他保持本有的天主的肖像和模樣(註九二)。大公會議在談模樣時,特別指出「唯有人是天主為人的本身而喜愛的受造物」(註九三)。人是天主所「喜愛的」,由祂自永恆「所選」並被召,指定要得到恩寵和光榮的──這是「每一個」人,「最具體的」人,「最真實的」;他是負有完整奧蹟的人,他在耶穌基督內分享此奧蹟,生活在此星球上的四十億人中的每一個人,從他在母胎中受孕時起,就成了此奧蹟的分享者。

14. 教會的一切道路都指向人

教會不能放棄人,因為人的「命運」,即他的被選、被召、生與死、得救或喪亡,與基督是密切和不能分地連結在一起。我們是說生活在此星球上的每一個人,住在造物主給予第一個人,向男人和女人說:「充滿大地,治理大地」(註九四)的世界上的人。我們是談每一個人,他的存在和行為,理智和意志,良知和心都是完整而獨一的實體。因為他是「位格」,人在他自己的實體中,有他自己的生命歷史,更重要的是,有他自己的心靈歷史,人為了保持他精神的豁達,和他肉體和今世生存的各種需要,經由連接他和別人的許多關係、接觸、現狀和社會架構而撰寫他個人的歷史,從他存在於世的一刻,從他受胎和誕生開始。就是這整個的人,他的存在、他的位格和他的團體性和群體生活的人──在他自己的家庭方面,在他的社會和非常不同的環境方面,在他自己的國家或民族方面(或他的部族或部落方面),以及在整個人類方面一一此人是教會在完成她使命的旅途中應該走的第一條路:人是教會第一條主要的路,是基督自己規劃的路,是經由降生和救贖的奧蹟而不斷走的路。

就是這個人,他的整個生命、良知、不斷傾向於罪惡並同時不斷嚮往真善美,正義和愛,就是此人,是梵二大公會議在描述他在現代世界時所注意的,常是從環境的外在因素進而到人內在的真理:「在人性內,存在著許多互相抵抗的因素。一方面,由於人是受造,經驗到自身在多方面的限度。另一方面,又感到自身有無窮的願望,並被召度更高級的生活。人既為眾多慾念所吸引,故必須經常有所選擇和有所放棄。甚至由於自身的柔弱無能及向惡成性,往往做出本心不願做的事,而要做的卻沒有做到。於是,人在內心感到分裂之苦,而社會上如此眾多與巨大的爭執,便造端於此」(註九五)。

這個人是教會的路──在某種意義上,這條路是教會應走的其他道路的基礎──因為人,任何人沒有例外,都為基督所救贖,而且基督和人,和每一個人,多多少少是結合在一起,即使人並未感覺:「為眾人死而復活的基督,提供人──每一個人──光明和力量,以幫助人滿全自己的崇高使命」(註九六)。

既然這個人是教會的路,教會日常生活和經驗的路,使命和辛勞的路,今日教會應該以不斷更新的方法,覺察人的「情形」。就是說教會應該注意人的能力,這些能力常以一種新的方向顯示出來,教會也要意識到人的危險,以及一切似乎阻礙「使人的生活更合乎人性」(註九七),並使生活的每一因素都附合人性真正尊嚴的努力,一言以蔽之,教會應當關切阻礙此過程的一切。

15. 現代人所害怕的

因此,當我們回想梵二曾如此明晰而有力地描述的圖像,我們再一次地要設法因應「時代的訊號」,和不斷在變化並向某些方面發展的環境需要。

今天的人似乎受到他所出產的東西的威脅,就是說受他雙手的產品和尤其是他理智的工作和意志的趨向的威脅。人的不同活動所給與的一切,很快並以不可預料的方式,不但使人受到「剝削」──即將人所出產的奪走,而且轉而反擊人本身,至少一部分因產物的間接的後果轉而相反人的本身。它轉向或能轉而攻擊人。這似乎成了現代人生存的最辛酸的一章,其幅度非常廣闊而又普遍。因此人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他怕他所出產的──當然不是全部或大部分,而是其中一部分,尤其是含有他的才幹和創新的特別部分──能徹底地轉而反擊他自己;他怕這些東西能成為想不到的自滅的方法和工具,有史以來的一切動亂和災禍與它相比都相形見絀,這就興起了一個問題:為什麼從起初給人統治大地(註九八)的權力,卻轉而成了反對人的力量,引起一種可以了解的不安情緒,有意識的或無意識的恐懼,以及以不同的方式傳給了整個今日的人類家庭,並且以各種形態顯示出來的威脅呢?

這種從人所出產的東西而對人所有的威脅,以不同方向和不同的強度表現出來。我們似乎不斷地發現,對大地和我們生活的星球的開發,需要合理和正當的計劃。同時,不僅是工業化的開發大地,那為了軍事目標和沒有控制的超越真正長程人性計劃範圍以外的科技發展的開發,常帶給人自然的環境一種威脅,剝削人與大自然的關係,並且使人脫離大自然。人似乎在他自然的環境中看不出別的意義,只看到那用於直接用途和消費的一面。可是,造物主的意願是要人以聰敏而高潔的「主人」及「保護人」身份與大自然交往,而不是像一個輕率的「開墾者」和「毀壞者」。

因科技的優越而顯示的技藝和當代文化的發展,要求適當的道德和倫理的發展。現在,不幸地這道德的發展常盪乎其後。因此,雖然以上的進步歎為觀止,並在其中也不難看出人偉大的真正標記,這些標記在創世紀描述人的受造(註九九)中,是以繁殖的種子啟示給我們的,但是此種進步無法不興起許多的不安。第一個不安的理由是有關重要而又基本的問題:人所主持並促進的這項進步,是否使人在今世的生活的各方面「更合乎人性」呢?是否它使人「更有尊嚴」呢?無疑的,在某些方面確實如此。可是再進一步的要問什麼是最主要的──是否在此進步的景況下,人──以人看──是否真正改善,即他是否在屬靈方面更成熱,更意識他人性的尊嚴,更負責,更對別人開放,特別是對最需要的和最弱小的人開放,並且更願意給予和幫助別人。

此問題該向基督徒提出,因為耶穌基督曾使他們對人的問題普遍地易感。此同一問題也[應向所有的人提出,尤其是那些屬於積極獻身於今日發展和進步的社團的人。當我們觀察並參與這些過程,我們不能只讓自己陶醉,或單方面的熱衷於我們的成就;我們卻應該以絕對的誠意,客觀和道德的責任感,問我們自己有關人今日和將來情形的主要問題。是否一切至今所完成的和計畫在將來達成的科技發展,與人的道德和精神的進步相符合呢?在此背景下,人是否如人般發展或進步,或是他在人性上卻退步和退化呢?在人和「人的世界」裡──其本身是道德的善與惡的世界──是否善勝於惡?在人內並在人之間,是否有群體的愛、尊重別人──每一個人,每一個國家和民族──權利的進展?或正相反,是否增加了各種的自私,沒有真正的愛國心卻有誇張的國家主義,超過自己個人的合法權益和功績而愛統治別人,並且想壟斷一切物質的進步,而以生產的科技專門用於統治別人或支持不同的帝國主義?

這些都是教會必須問自己的主要問題,因為這是生活於現代世界的億萬人民,大致明白提出的問題,發展和進步的主題,每一個人都談,並以現代各種語言出現在報紙的專欄和其他的出版物上。不過我們不要忘記,這個題目不但包含肯定和確實性,也含有問題和惶恐不安的要點。後者並不比前者不重要。這些與人類知識的辯證性相符,更與人對人,對人性、對人在世界的未來的關切的基本需要相符。受到末世信仰的啟發,教會把對人,對人性,對人在世界的未來,以及對整個發展和進步的過程的關切,視為她使命的主要的不可分的因素。她在耶穌基督內找到這種關懷的原則,福音可以證實。這就是為什麼教會願意,藉著她與基督的關係,並且附合最重要的時代訊號以衡量人在現代世界的情況,來繼續發展此種關懷。

16. 是進步還是威脅?

因此,假如我們的時代,我們這一代人的時代,這接近天主降生二千年的時代,本身顯示是偉大進步的時代,也顯示出是為人有多種威脅的時代。教會應該向所有善意的人指出這種威脅,並且要常與他們會談商討。的確,人在現代世界的情形,看來距離道德的客觀要求,正義以及人類群體愛的條件,還很遙遠。我們在此僅討論,造物主在給予人大地,叫人「治理大地」(註一○○)時,給人的第一個訊息。這第一個訊息,由主基督在救贖的奧蹟中,予以確認。這點在梵二談到人的「稱王」的美麗章節中表達出來,就是人被召分擔基督自己的「王道職」(註一○一)。人的「稱王」和造物主為人盡此職而給予的對有形世界「統治」的主要意義,在於道德比科技優先,人超過事物,精神重於物質。

這就是今天在進步的任何階段所應該仔細注意的。進步的每一階段都應該,可以這樣說,從這一觀點來作X 光透視。有問題的是人的發展,並不只是增加人能運用的東西;而是,如當代一位哲學家所說和大公會議所指出的,不在乎人「所有更多」而是「人之所是更多」(註一○二)、的確,已有一種實在可覺察到的危險,就是當人對世物的統治正有極大的進展時,他卻失去他統治的主要命脈,並以各種方法讓他的人性附屬於世界之下,而他自己在各方面受人擺佈──即使這種擺佈有時不直接感受到──例如社區生活的整個組織,生產制度和大眾傳播工具的壓力等。人不能放棄他自己,或屬於他的在可見世界的地位;他不能成為事物的奴隸,經濟制度的奴隸,生產的奴隸,他自己的產品的奴隸。純物質主義的文明概括地置人於此種奴役,雖然有時正違反了它倡導人的意向和前提。現在對人的關切,的確在它的根子上就有這一問題。問題不在於給予「人是什麼?」的問題一種抽象的答覆。而是整個生活和文明的動力問題。這是有關日常生活各種創新的意義,以及許多文化、政治、經濟、社會、國家和其他許多計畫的問題。

我們之所以說人在現代世界的情形,遠離了道德秩序的要求,公義的條件尤其是群體的愛,是因為這種情況已由眾所週知的事實和比較所證實,對這一切多次在教宗們、大公會議和世界主教會議的聲明中有所反應(註一○三)。人今日的情況的確不是一式的,而是有種種的不同。這些區別有其歷史上的原因,也帶來強烈的道德後果,每一個人都知道消費者文明的圖像,就是為人和整個社會的必需品的過份剩餘──尤其是非常富裕的已開發社會──,而其他社會,至少其中大部分──卻忍受飢餓,每天有許多人死於饑饉和營養不良。一方面某些人妄用自由──特別是不受道德控制的消費態度──同時又約束別人的自由,就是使那些缺乏物質的人陷於更糟的貧困和短缺。

這種大家所熟悉的對比,和這個世紀的教宗,尤其近代的若望二十三世與保祿六世(註一○四)在他們的訓諭中所指出的差異,大大地描述了聖經中豪富和窮人拉匝祿的比喻(註一○五)。這種現象的普遍,以致引出了在不同的政治壓力之下,維持世界經濟的財政、貨幣、生產和商業等機構的問題。這些機構證實它們無法矯正過去遺留下來的不公道的社會環境,或面對現代迫切的挑戰和道德的要求。由於將人屈服於由人所製造的緊張中,快速地浪費物質和能源並危害地理環境,這些架構不斷地擴張窮困的區城,蔓延痛苦、挫折和苦悶(註一○六)。

在我們面前展示出一幅任何人都無法漠不關心的慘局。人一方面設法爭得最大的利益,另一方面,付出傷害的代價的也常是人。更悲慘的是在周圍有特權的社會階級和富裕的國家,它們聚積過多的物資,而它們的濫用財富往往成了多種惡的原因。此外,還有通貨膨脹的狂熱和失業的災害──這些也是在世界情勢中所發現的道德失調的症狀,而這一切正呼籲推出符合人真正的尊嚴的勇敢而創造性的革新(註一○七)。

這樣的工作並不是不可能。廣義的守望相助的原則,應啟發使有效找出適當的機構和方略,無論是在商業方面,得讓健全的競爭法律來領導,或是在較廣的和較直接的財富的分配和控制方面,要使經濟在開發中的民族不但能滿足他們基本的需要,也能逐步而有效地進展。

經濟生活架構不得不改變的艱難道路,非有思想、意願和內心的真正皈依則不易邁進。這一任務必須由個人以及自由而又休戚相關的民族毅然的投身。時常把自由和尋求個人或團體利益的本能相混,或與戰鬥和權勢的本能相混,不關它們是以什麼思想色彩來作掩護的。顯然的這些本能存在著而且在活動,可是除非消除這些本能衝動,並讓決定人民真正文化的、人內心的力量來管理和統治,否則真正合乎人性的經濟無法實現。這些是表達人的真正自由,並在經濟領域能確保自由力量的真正來源。經濟的發展要在各方面適切的發揮作用,必須不斷地根據每一個人和民族的普遍而整體的發展來作計劃並去實行,一如前任教宗保祿六世在《民族發展》通諭中有力地指出過。不然,「經濟進步」的項目,成了孤立的超級項目,把整個人的存在隸屬於片面的需求下,窒息人,瓦解社會,而最後把社會捲入本身的緊張和極端之中。

可以接受這項工作。這可以從某些事實和結果來證明,雖然很難仔細地在此提出。不過,一件事是確定的:在此巨大的領域的基礎上,必須建立、接受並加深人應該接受的道義的責任感。再一次的,常要注意的是人。

這種責任為我們基督徒特別清楚,當我們記起──而我們應常牢記在心──聖瑪竇福音所敘述的基督有關最後審判的話(註一○八)。

這幅末世的情景應該常「應用」在人的歷史上;應常成為人性行為的「標準」,成為每一個人和眾人捫心自問的主要藍圖:「我餓了,你給了我吃的……我赤身露體,你給了我穿的……在獄中而你來看我」(註一○九)。這些話成了更有力的警告,當我們看到剛獨立的國家,得到的不是麵包和文化的援助,而是──有時很多的──新式武器和毀滅的工具,不再是用作維護合法權益和主權完整的武力衝突和戰爭,而是作為盲目的愛國,帝國主義和不同的新殖民主義的工具。我們都很清楚在我們地球上貧困和飢餓的區域,要能在短時期內成為豐饒,除非把用於戰爭和毀滅的武器的大量投資,用在生活所需要的糧食的投資上。

這種看法可能部分流于「抽象」。它也能給予雙「方」彼此控告的機會,而忘記本身的過錯。它也能引起對教會的新的控告。不過,教會除了精神的、語言的和愛的武器以外,沒有可用的武器,她不能放棄宣講「真道……無論順境逆境」 (註一一○)。因此,教會不停地呼籲雙方,並以天主的名義和人的名義,要求他們:不要殺人!不要準備毀滅和消滅人類!請你們看看忍受饑餓和貧窮的你們的兄弟姐妹們!你們要尊重每個人的尊嚴和自由!

17. 人權:「文字」還是「精神」

這個世紀曾是一個為人類多災難的世紀,不但是物質的,更是道德的,尤其是道德的災害,固然不易在這方面一個時代或一個世紀與另一時代相比,因為它也因變化中的歷史標準而定。不過,雖不作這種比較,我們還是能看出這一個世紀,曾是人們為自己造成了許多不公道和痛苦的一個世紀。這種過程是否已斷然受到了約束?不過我們無法不以對過去尊敬和對未來抱深切的希望,提出為聯合國催生的偉大努力,他們促成確定並建立人的客觀而不可侵犯的權利,而且要求各會員國嚴格遵行。這項承諾已為今日幾乎所有的國家所接受和認可,並且它也將成為一種保證,使人權在全世界成為謀人類福利的基本原則。

教會不必重申此問題與她在現代世界的使命是何等地相連。確實,它是社會和國際的和平的基礎,猶如若望二十三世,梵二和保祿六世有關文獻中所宣稱的。本來,和平在於尊重人不可侵犯的權利──和平是正義的傑作──而戰爭來自對這些權利的侵害,隨著戰爭帶來更嚴重的對人權的侵害。假如在和平的時期人權遭受侵犯,那更是痛心;自進步的觀點來看,它是一項不可思議的反對人的現象,而此事實無法與自稱為「人道」的任何計劃相配合。何種社會的、經濟的、政治的或文化的計畫,能放棄這種以人為本的說法呢?我們深信今日世界的任何計劃,即使計畫的形成是根據互相矛盾的世界觀,都以人為優先。

假如,雖然有這些前提,人權還是以各種方式而受到侵害,假如,事實上我們看到的是集中營、暴力、酷刑、恐怖活動和各種歧視,這一定是其他前提的結果,它們逐漸損壞並時常幾幾乎消滅這些現代計畫和體制的人道前提的效果。為此這些計畫,必須根據客觀而不可侵犯的人權觀點,不斷地作修正。

人權宣言和聯合國的成立,其出發點不但是由於上次世界大戰的悲慘經驗,也是為制定基礎,從唯一基本的觀點即人的福利──是說在團體中的人──不斷地修正計畫、體制和政權,人的福利既然是公益的基本因素,該是一切計畫、體制和政權的主要準則,否則,人的生活,即使在和平時期,也要被迫忍受各種痛苦,並與之而發展不同形式的統治、獨裁、新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這一切也是各國和平相處的一種威脅。歷史的經驗一直證實,人權的侵害常與國家權利的受侵犯相平行的,因著有組織的關係,人是與國家結合一起如一個大家庭。

在此世紀的前五十年,當有幾個獨裁的國家正在發展而因此引發可怕的戰爭時,教會已經清楚指出她對這些政權的立場,這些政權表面上是為更大的利益,即國家的利益而工作,可是歷史證明所謂的利益不過是為了某一個政黨,而政黨與國家卻混為一體(註一一一)。事實上,這些政權限制國民的權益,否認他們本世紀中葉在國際機構所已承認的不可侵犯的人權。教會一方面分享在這項努力中善意的人,和真正愛公義與和平的人的快樂,也深知「文字」叫人死,而只有「精神給人生命」(註一一二),她應該不斷地與善意的人一齊追問,是否人權宣言和接受其「文字」等於是在各地實現其「精神」。不是沒有理由我們怕,因為時常我們距離實現尚遠,而同時社會和大眾生活的精神,痛苦地與宣佈過的人權的「文字」相背。這種為不同社會有嚴重後果的情事,將加重對社會和人類歷史建立人權者的特別責任。

國家依政治性團體來說,其主要意義在於:組成國家的社會和人民,是他們自己命運的主人和主宰,這種意義無法實現,假如本來應該整個社會或人民確實參與實施權力的,而卻由某一集團橫加權力於社會的其他所有成員身上。在目前的時代,因人民對社會意識的增加,以及國民對參加團體的政治生活的渴望,這種國家的意義是重要的;同時也得注意每一個民族的實際情形和政府的必要權力(註一一三)。因此,從人本身的進步和人性的整體發展看,這一些都是首要的問題。

教會一直指出努力公益的責任,以及如此做才能為每一個國家培養出好的國民。此外,她常指出權力的基本義務是關心社會的公益;這也是權力所以有基本權利的理由。為此,因著這些客觀倫理秩序的前提,政權必需以尊重人的客觀而不可侵犯的權利為基礎。國家政權所服務的公益,唯有當所有國民確保他們的權利時,才完全達成。達不到這一點,將產生社會的瓦解,國民起而反對政權,或發生壓迫、威脅、暴力和恐怖行動,這些例子都是這一世紀獨裁政權所製造的。因此,人權的原則深深影響社會正義方面並且成為政治團體生活中是否實施社會正義的準繩。

在這些權利中,合理地應該包含信仰自由和良心自由的權利。梵二大公會議以為特別需要對此問題做一項相當長的宣言。此文件名為「人性尊嚴」(註一一四),在此宣言中不但表達了此問題的神學觀念,也提出了從自然律觀點所引申的觀念,就是說從「純人」的立場,根據人自己的經驗他的理智和人性尊嚴的意識所給予的前提所獲的觀念。的確,個人和團體的信仰自由的剝奪,不僅是痛苦的經驗,也更是對人性尊嚴的本身的攻擊,不關他所信的宗教或那個人和團體所持有的世界觀。信仰自由的剝奪和侵犯,與人性尊嚴和人客觀的權利相抵觸。上述大公會議的文獻非常清楚地指出,什麼是信仰自由的剝奪或侵犯。這無疑地是徹底侵犯人內心的和真正人性的權益。即使不信,無宗教和無神論的現象,以人性現象說,不過是與宗教和信仰的相對現象。因此,即使從「純人性」觀點說,很難接受只有無神主義才有參與公開和社會生活的國民權利的立場,而當信徒們,卻原則性地,勉強被容忍,或受第二等國民的待遇,或更有甚者──已發生過──完全被剝奪了國民的權利。

雖然是簡略地,我們也必需討論這一問題,因為它是今日世界中人的複雜情形,而且因為它證實這種情況如何地過於加重了許多不同的偏見和不公平。我們之所以不仔細討論這本來屬於我們特殊權利和義務的問題,特別是因為我們和那些受歧視和因天主之名而忍受迫害的人,都受基督十字架救贖力量的信仰所指引。可是,因為我的職責所在,我以全世界信友的名義,向各級負有社會和大眾生活組織的人呼籲,認真地要求他們尊重宗教的權利和教會行動的權利。我們不求什麼特權,而只要求尊重基本的權利。行施這項權利,是在何一種政權,任何一個社會、體制或環境中,人真正進步的主要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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