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特朗大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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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內只有一個身體 ( 弗 4:4)
NUM CORP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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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奧蹟之所以無與倫比,是因為它有一個特徵,就是合一。這不是教會的次要屬性,而是她在歷史上的使命核心。「天主願意有教會,因為他願意有合一,在合一中才能顯示出他愛情的深度」(若望保碌二世,《願他們合而為一》通諭Ut
unum sint,9)。
合一也是耶穌的目標計劃:「父啊,願他們合而為一」(若17:21)。初期基督信徒曾以「一心一意」(宗4:32)著稱於世。「正如這擘開的餅,曾分散在山嶺間,被收集起來,成為一體、但願分佈在天下各處的你的教會,也同樣聚合在你的天國裡」(《+二宗徒訓誨錄》Didache,
9:4)。
那麼,我們應做什麼才能活出大公團體的合一經驗呢?首先應促進內心的悔改,沒有內心的悔改,便不能有「名符其實的合一」(梵二,《大公主義法令》Unitatis
Redintegratio,7)。悔改的意思就是:回到那位不接受排他主義和文化歧視的天主那裡,重新開始生活。但是大公主義也重規為尋求真理而作的對話,願意「在基督內成為一個身體」(弗4:4),並甘願與所有人分享「四海之內皆兄弟姊妹」的恩賜。為此,「教會要與它所生活的社會進行對話。教會要成為話語;教會要成為訊息;教會要成為對話」(保祿六世,《他的教會》通諭Ecclesiam
Suam,65)。朝聖的真正意義,就在於追求信德上的成熟,好能克服彼此對峙,以達致彼此諒解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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