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既明白到耶穌的願望是「願眾人都合而為一」(若17:2I),「我們每個人就要勉力組成一個樂團,思想一致,一起奏出一首協奏曲,在合一中與天主的音調一致,好藉耶穌基督向天父同聲詠唱」(安提約基雅的依納爵Ignatius
of Antioch,《致厄弗所人書》Epistula ad Ephesio,4)。基督信徒尤其感到須要與其他相信唯一真神的宗教共融:與猶太「長兄」共融,教會經由他們「接受了舊約的啟示」(《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
Nostra Aetate,4);與穆斯林(回教)弟兄共融,他們「努力使自己全心順從天主的命令」(《同上》,3)。來自不同教會的基督信徒,聯合猶太教徒和穆斯林信徒,也聯合任何其他宗教的追隨者,和不信神的人,「猶如一個人類大家庭的兄弟姊妹,願我們攜手跨越新的千禧年,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並共負責任」(《降生奧跡》
Incarnationis Mysterium,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