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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天主的肖像和模樣 ( 創 1:26)
D IMAGINEM
ET SIMILITUDINEM
NOST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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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相信並宜認:在耶穌基督的降生奧蹟中,天主不可見的生命,變成人所共見的。這是一個引人入勝,和令人驚訝的奧蹟:「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但聖子卻「給我們詳述了」(若1:18)。基督徒藝術的意義正在於此:透過色彩和形象,給人展示福音訊息的獨特新意,因為圖像能振撼人心深處的世界,提醒人是按「天主的肖像和模樣」而造成的(創1:26)。畫像是以純美的言語「來為信德服務,它能滲透人心,使人從內心認識我們敢以畫像來代表的那一位
-「 耶穌基督」(《天主教會訓導文獻選集》Enchiridion Symbolorum…(DS),11)。
我們應視藝術為一個途徑,讓我們能接觸到靈性事實,和領會這些事實所傳遞的真理。在這意義下,基督徒藝術的美,就好比一首歌頌喜樂與希望的讚歌:「若要令我們生活的世界不致陷入失望,便需要有美的存在。「美」就像「真」一樣,能使人心充滿喜樂。美是極珍貴的成果,可以抵禦時間的虛耗,聯絡不同的世代,彼此在欣賞和讚歎中交流」(保祿六世Paul
VI ,1965年 12月8日講話)。
在欣賞這些藝術品的過程中,我們回到基督徒最根本的共同經驗裡,這經驗表現於雕塑、建築和繪畫的神聖傳統中;它邀請我們要領受福音的產業,摒除忽視美好生命的庸俗習性。基督徒藝術讓我們領會人心的渴想,覓得生存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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