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遇到未婚少女看著親友的嬰兒,嘖嘖稱讚說:「某某小寶好可愛,好好玩!」這種天真的讚嘆充份表現少女由玩洋娃娃期已進入母愛表現的階段了。歐美人也常用Oh!
my little Doll!來讚美嬰兒。如果吹毛求疵,這種說法就大有語病了。「好好玩!」嬰兒不是玩物!現在覺得好玩,如果沒有教育好,長大就很不好玩了!
人是有尊嚴有人權的,現代人很注重人權。當成為「人」的那一刻開始,就具備了人權,從那一刻起,就有權利受到「人」的待遇。我國人常謙稱自己的子女為「犬兒」,謙稱固然可以;但如果有人不識相,也隨和一句尊稱「令犬兒」,就難免要挨嘴巴了。近年來在美國提倡墮胎者大有人在,且有的以學者自居,冒科學之名曲解事實,硬說懷孕之初尚不是人,所以墮胎並非殺人。但如果有人向此種主張的學者說:「你肚子裡怎了個小狗!」這位學者必覺受到了奇恥大辱,也許會告上法庭呢!
A. 什麼是敬、什麼是禮
一般總以為在下的尊敬在上的是理所當然。敬用於下不常聽說。且聽聽孟子是怎麼說:「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孟子萬章篇第五)。什麼是敬,什麼是禮呢?「恭敬之心,禮也」(孟子告子篇第六)。人與人彼此交往關係的適宜性──中庸之道──恰到好處,就是敬,就是禮。養子以敬,愛子以禮是指孩子從母胎期就是人,就當以「人」持之,而不能以「好好玩」,像養小動物似的自己開心而已。很多母親都很喜歡說「子女是自己身上的一塊肉,怎麼不疼呢?」對極了。子女是父母的替身,父母第二!但是,「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盂子盡心篇第七)。現代人對子女的營養保健非常重視,以為使子女飽暖,盡力供給他們物資享受,就算盡了父母的責任,這是極端錯誤的想法。對於子女首重以「人」持之,以「人」教之;自幼就應以人倫之道灌輸他們,這是愛而敬的原則。自重自敬的人,一定知道如何禮遇子女,尊重他們的人格,和陶冶他們的人格。
B. 熟不拘禮
據聞前德國總理愛德諾,Konrad Adenaur在瑞士山上度假,曾與其子互以山上的牛糞相擊為戲。有人羨慕說:「人家西歐人,父子間多自由,多親熱!那像我國人,親子之間拘拘束束!」這種解釋,筆者不敢苟同。親子之間,應有分寸!豈能以放肆為自由,以尊敬為拘束呢?觀念上的混亂,足以導致錯誤的教育。西風東漸以後,確實造成了許多人觀念上的混淆。比如,初聞友人呼其子女為小弟小妹,大惑不解。明知其無弟無妹,所稱之弟妹為誰呢?原來其自甘下降一輩,呼子女為弟妹!自以為這樣稱呼既民主又親熱,是嗎?孔孟的「必也正名乎」好像已經消失了。幼兒無知,鬧脾氣時用小腳小手踢打父母,往往父母並不以為件,以為他們大小,解釋他們也不懂,何必多費唇舌呢?這與愛德諾總理不知禁止其子,反而也以牛糞還擊其子的情形相仿。也許這是現代的民、王吧?弒父弒母近年來時有所聞。但被弒的父母大概正是不懂得「養子以敬,愛子以禮」的典形人物吧?「夫人必自辱,然後人辱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孟子離婁篇第三。嬰兒在母胎中就已經是人,不錯;但是必須待之以「人」,教之以「人」,才能使他成為「真正的人」!否則就中了孟子所說的:「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離婁篇第四)
A. 不勞之患
另一實例:有位朋友太座年近七十,身強體壯,仍自操家務。有人勸她應善享餘年,何不請人代勞,於是她請了人。月餘,不操作反而精神萎靡,全身乏力睏盹。經醫生檢查,一切正常。醫生乃從其飲食起居有無變化、探究病源,忽而提到請人幫傭之事,醫生結論病因在此了。返家俊又重操家務,百病俱除。這兩個例子不是「勞其筋骨,餓其體膚」最好的註腳嗎?成人尚須鍛煉身體,才能保持健康,何況小孩呢?不鍛煉豈能發育完全?除了遊玩體育外,按其年齡,也須使孩子學習操作家務。多少女孩結了婚,由於家務需要,而臨時抱佛腳苦學烹調?如果少女時有個烹調根基,運用上總比現躉現賣好多了吧?
B. 挫折感與欲望無窮
有的心理學家主張,不應使孩子受挫折Frustration,這與「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恰好相反。吾寧尊古訓而捨「科學」的新理論!失敗為成功之母。失敗不是挫折嗎?小時未受過挫折,將來如何能應付社會中的種種困難呢?現代社會越來越複雜,生存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如果父母不給子女在家中有鍛煉身心困難的機會,豈是呵護子女?不正是害了他們?人性是好安逸圖自在的,孩子們當然是順著這種傾向去生活。明智的父母應知及時糾正孩子們。以現時的生活水準來說,只有顧慮營養過勝,而無不足的可能。女孩子小時候亂吃,大了又因美感而去節食,如不得法,反而喪了小命!澳洲一些醫生早就提出過警告,癌症的主要原因是營養過勝。現在「餓其體膚」恐怕是防癌健美的最妙良方!當筆者警告勿為兒女做牛馬時,往往被批評是絕子絕孫的一代人!就算如此,仍要提出這個警告。常見許多父母,刻苦自己,不吃飯也要滿足子女的欲望。須知我力有窮,我財有限,而欲望則無窮。子女無知,又好虛榮,往往鄰居或同學有這有那,也要父母照買。父母常以為不能使子女有「自卑感」,也就照辦不誤。豈不知既便是百萬富弱,也當自小就教給孩子「養心莫善於寡欲。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者寡矣。其為人也多欲,雖有有存者寡矣!」(孟子盡心篇第七)。不知清心寡欲,知足常樂的人,永遠不會滿足愉快。現代少年犯罪越來越多,就是因為父母不知道教以「寡欲」之道。當父母能力不及時,他們就敢挺而走險,偷搶都能做得出來。是誰之過?欲愛之反而害之,實是不智之舉。
A. 天性不馴
問題儿童往往是父母造成的,但是很少有父母敢于承認,總以為孩子的不肖是天生來的,他們無能為力,無法管教兒女,這種想法是很不公平的,父母要時常反省自己的態度。孩子不良的表現,是否是自己的態度造成的?最適宜人體的溫度是華氏六十八度。姑且也以父母的情緒和態度以六十八(度為準吧!過高或過低都使子女不能適應。一旦他們感到家庭的度數不適。就必要到外面去尋冷、暖氣了。若搭上了狐朋狗友,問題可就不簡單了。所以父母的態度應該做到慈愛溫和,就如吸鐵石一樣有吸住子女的力量,使他們對父母有完全的信心,敢於開誠吐露他們內心自認為的秘密和疑難。同時也要嚴肅莊敬,使子女不得不從心理敬畏而誠服父母的管教。父母的態度應該是子女的定心丸、船錨和支拄。父母若不能做到這一點,問題兒童的出現是不足為怪的。
B. 喪失了鬥氣和打架的權利
談到父母對兒女的態度,也順便掛角一將,提出另一問題:夫妻妙架。有人說:靜極思動,吵架乃夫妻的常事,用以調解一下生活的單調,來個小插曲;而且對孩子來說,正是機會教育,等他們結了婚,甚至就在戀愛期間爭吵一下,能夠習以為常,不必大驚小怪,因為他們早就習慣了父母的前例。這種樂觀的態度,新式的教育,筆者不敢贊同。有次去探望朋友,不巧,也可說正巧遇上他們夫妻鬥氣。他們那七歲的孩子見了筆者,一下就抱住了。平時那孩子是很害羞的,不必說抱,就連話也不敢講。這個突然的變化說明了什麼呢?幼小的心靈失去了平衡,沒有安全感,受了巨大的創傷,感到了十分委曲,看到了朋友來,就好像見到了救星。吵架的嘴臉美麗嗎?態度安祥嗎?語調和氣嗎?孩子承受不了這種局面!記得在家鄉時,小孩子打架的叫陣詞是這樣的:「好小子,打架找沒人的地方去。在家門口打不是好漢!指望別人拉架就沒出息!」對了,父母如果非打架不可,就到沒人的地方去吧,別給孩子看到。父母已經沒有打架鬥氣的「權利和自由」了!結婚時已經把自由出賣了一半給妻子或丈夫了;做了父母又出賣了一半給子女,所以結婚生子的結果是「無我」了。
A. 給爸爸削個木頭飯碗
人人都知道這個故事:小兒子抱著一塊木頭,很用心的拿刀子削切。爸爸問他在做什麼?他說要給爸爸削一個木頭飯碗。父親不解其意,兒子解釋說:他見祖父母每次不小心打破了飯碗就會挨罵。將來爸爸老了,可能也拿不穩飯碗,但如果有個木製的飯碗,就不會打破了,也不會挨罵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孟子父孫丑篇第二)。父雖不孝,子卻以良知糾正父親,而暗示將待他好些。孟子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孟子盡心篇第七)。可知孝敬是出於良知良能,不必學就會的。
但是為什麼有人不孝呢?明朝王陽明提倡「致良知」的學說。良知良能也就是良心,固然人人都有,但是如不去「致」,也就是不去保護和培養推廣,這個良知良能是很容易失掉的。「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篇)。「人者,仁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盡心篇第七)。仁是兩個人字,也就是代表二人或更多的人。多數人就有了人與人(人際)間的關係發生。要維持人與人的良好關係,就必須有良好關係的指標,也就是道。道是人與人間良好關係的最高理想境界──至善。簡單的說,道分三級,即孝、仁、道。孝是仁的本(初級),仁是道的本。但普通人若能有初級的道(孝)已經很不錯了。可惜連這最初級的孝也在消失中,更談不到仁政和世界大同的理想了。現在人們都抱怨社會的混亂,但很少有人去研究混亂的原因。美國近年來一直鬧監獄荒,政治家費盡心機去蓋新監獄,卻不知道去找出犯罪的原因來。有子(孔子的弟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論語學而篇)。
B. 孝悌是不學就會的
孝悌是不學而會的,但需要父母去培養子女的這個良知良能。否則、人雖有孝悌的良知,但因人都是「個體」,個體是自私的根源。如果一旦一切以個体為中心,難免良知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只知有己,不知有人;先顧己而後顧人,甚至只顧己而害人了。所以良知良能是很脆弱的,父母怎能自鳴清高而不去培養子女原始的孝心呢?孔孟主張性善,苟子主張性惡,告子主張「性無善、無不善」,也就是中性。小孩子確實好像一張白紙,易為環境所左右。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因此,即在今日,尤其是今日,父母更當以孝道教育子女。不要以為今天世道衰微,講孝道已經沒有用了,難道古人全是孝子嗎?如果古人全是孝子,孝悌牌坊的設立,廿四孝的故事都是多餘的了!講孝道不是開倒車,而確是現代社會極其需要的。孝道不但有益於個人家庭,而且促使整個社會幸福。
現在再從反面來看一下孝的問題。在孟子時代,一般人共認的不孝有五種:「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情其四支(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賭博)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縱)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使父母受羞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離婁篇第四)。相信沒有父母願意自己的子女成為上述五種人中的任何一種,但如果不從子女尚小時善於教導,子女就難免有成為這種人的危險了。父母教導子女孝敬,紇不是自私,而是有益於社會全體的。
如果社會的組成份子,全是孝子,監獄豈不空空如也!當然,只以言語教導,未必成事;必須以身作則,正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篇)。
A. 時代的犧牲者──不男不女的
曾幾何時,外國大鬧女權運動,男女平等,有人不但指責西洋文法不當,連聖經譯文中的「神」用陽性He,也指為是男性中心社會過時的產物man改為Chairperson,甚至連自己的祖傳姓氏如叫Hoffman的,也改為Hoffperson,再加上近幾年同性戀者猖獗,工張一性論者Unisex也大有人在!過去人妖的出現,只能代表不正常的怪現象;現在由於同性戀者不斷的示威遊行,人妖一詞不但沒人用了,甚至法律也向示威者低了頭。有些心理學家、生物學家,甚至所謂的宗教學家也提出了各種理論,要求社會大眾捐棄「偏見」,尊重「人權」!
據醫學報告稱:真正的陰陽人實際是很少有的。所謂陰陽人多屬假性的pseudohermaphrodite,也就是說本為男性,但亦具女性特徵;或本屬女性,但亦具男性特徵。如果生了這樣一個孩子,過去父母頗覺罪過感,而孩子本人將痛苦一生;但現在醫學已多能矯正了。一些低等動物確有雌雄同體者,有的魚類可以變性。但是人類則男是男,女是女,中國文化向以男女有別為人倫之基礎。二、三十年前這段話是多餘的,但在今天這個動盪的社會裡,論到家庭教育問題,就不能不把這課題來提示父母一下,因為一粗心,就可能成為人造的因素,使他成為「不
男不女的」,成了時代的犧牲者。天下父母心,誰不希望子女正常,一生主福呢?「辨陰陽認男女」,現在已成了重要的一課。農業社會時代重男輕女,如果只有一個男孩,就有人迷信,生怕閡王爺的小鬼把他的魂勾了去,就給他穿上女孩衣服,以遮住小鬼的眼目。但現在既不再有重男輕女的觀念,迷信的色彩也消失了,大可不必再做這種傻事。為了子女將來的幸福,男就男,女就女,要把他們教育成男子大丈夫,或溫文嫻雅的淑女。
B. 意志剛強
俗語有大丈夫流血不流淚的說法。流淚是生理現象,也是感情的表現。這句俗語絕不意味著;父母死了也不許哭,風沙迷了眼也不許流淚!哪有這種道理?哭秦庭的申包胥豈是弱者?這句話的真意是要把男孩鍛練成剛強有志氣的大丈夫,並不是要把他弄成毫無感情的怪物。一般來說,男孩體力較強,如果不是體弱多病,從小就應該使他多吃些形體方面的痛苦,不能任其成為弱不禁風的癆病鬼。即以坐立為例,無論坐立,必須正直,否則脊骨就會彎曲,一旦脊骨彎曲,再矯正就大費周章了。為什麼坐立不正呢?因為人人都有懶惰的毛病,小孩子亦不例外。舉一反三:筆者主張要嚴格鍛練男孩的形體,使他有個強壯的體格。只是魁武雄壯並不就是一個男子漢,精神方面的意志訓練更要特別注意的。但是不要把頑強與意志混為一談,頑強是惡,意志是美。固執已見是頑強,也是愚昧。意志是理智的毅力,頑強是感情的行動;遇事以理智分析是非,擇善固執,才是意志。例如青少年很容易分幫別派,其主動力是頑強的感情用事。你敢欺辱我的好朋友,我可不能示弱,不能吃這個虧,今天跟你拚啦!.在這種感情衝動下,不分是非曲直,硬充英雄好漢,實是愚昧的頑強,並不是大丈夫。以此舉例,乃因青年血氣方剛,不辨是非,誤以頑強為意志,往往演出悲慘的血案。故父母對男孩這方面應特別注意指導,幫助他認清頑強與意志的分別。意志使人成為大丈夫,而頑強使人成為脾氣暴燥,不辨是非的野獸!
C. 溫文嫻淑
至於女孩就要使她成為溫文嫻淑的女子。溫文不是呆板,嫻淑不是虛偽。溫文嫻淑的女孩,使人見而起敬,尤其是男青年不敢對之輕薄。女子行止端莊,言笑合宜,態度適中,是女人的護身符,同時也是男孩傾慕的對象。坐有坐像,站有站像,對男孩固然重要,對女孩更是必須的。端莊不妨礙活潑,坐立無形,也不能算是不拘小節。美國式的把腳放在桌子上坐,或乾脆坐在桌子上,是沒受過教育的表現。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對女孩子來說尤為洽合。
有人說女人好美是天性,而這個天性往往就表現在衣著和化妝上。母親對這方面應下點工夫,要把女兒打扮得大方而美麗,端莊而活潑;不能不思不想的追時髦,或任無知的女兒任意去打扮。有人以為穿著打扮是外在的,與人格品性沒有關係,這種想法未免太天真了,人的穿著往往可以代表人品性格。穿著適宜往往使人起敬起畏,尤其是在現代社會裡,女孩如果穿著不端莊,不但能惹麻煩,甚至引來殺身之禍。
女孩固然不能像男孩一樣的訓練,但也不能嬌生慣養。因為實際上,女子成年結婚後,所要遭遇的痛苦,往往比男人更多更大。如不從小使她練習練習,結婚以後,如果承擔不了痛苦的折磨,輕則精神崩潰,重則表演自殺。這種說法也許誇大其詞了,但這種情形不是不可能的。所以明智的父母必定注重男女有別,分而教之,才能企望子女將來幸福。
筆者以為以上提出的「養子以敬,愛子以禮;勞其筋骨,餓其體膚;莊敬和祥;訓以孝道,以及男女有別」,是前言中所謂「人」教的基本原則;捨此即難望把子女教育成「人」,而誤陷子女一生不幸,且危害人群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