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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天主的肖像和模样 ( 创 1:26)
D IMAGINEM
ET SIMILITUDINEM
NOST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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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相信并宜认:在耶稣基督的降生奥迹中,天主不可见的生命,变成人所共见的。这是一个引人入胜,和令人惊讶的奥迹:「从来没有人见过天主」,但圣子却「给我们详述了」(若1:18)。基督徒艺术的意义正在於此:透过色彩和形象,给人展示福音讯息的独特新意,因为图像能振撼人心深处的世界,提醒人是按「天主的肖像和模样」而造成的(创1:26)。画像是以纯美的言语「来为信德服务,它能渗透人心,使人从内心认识我们敢以画像来代表的那一位
-「 耶稣基督」(《天主教会训导文献选集》Enchiridion Symbolorum…(DS),11)。
我们应视艺术为一个途径,让我们能接触到灵性事实,和领会这些事实所传递的真理。在这意义下,基督徒艺术的美,就好比一首歌颂喜乐与希望的赞歌:「若要令我们生活的世界不致陷入失望,便需要有美的存在。「美」就像「真」一样,能使人心充满喜乐。美是极珍贵的成果,可以抵御时间的虚耗,联络不同的世代,彼此在欣赏和赞叹中交流」(保禄六世Paul
VI ,1965年 12月8日讲话)。
在欣赏这些艺术品的过程中,我们回到基督徒最根本的共同经验里,这经验表现於雕塑、建 和绘画的神圣传统中;它邀请我们要领受福音的产业,摒除忽视美好生命的庸俗习性。基督徒艺术让我们领会人心的渴想,觅得生存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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